2005年04月03日07:14


佘祥林將提出國家賠償 稱被抓后曾多次遭毒打

佘祥林向記者展示他的斷指。南方都市報記者賈雲勇攝

  洗清11年"殺妻"冤情 佘祥林出獄身帶多種病症

  刑事賠償的日賠償額實行新標准

  在重獲自由時他表示“那些人要對我的冤案負責,否則他們還會害更多的人”

  “那些人要對我的冤案負責,否則他們還會害更多的人。”前天是佘祥林被變更強制措施的第一天,從此他將告別沙洋監獄的高牆。面對媒體,他表情平靜。“有人制造冤案,還不是一個兩個,很多。”他補充說,審訊中他遭遇刑訊逼供。

  11年前的佘祥林因“殺妻”被判死刑,后因証據不足被湖北省高院發回重審,又改判有期徒刑15年。11年后,“被殺”妻子再現人間,“凶手”丈夫終洗不白之冤。而此時,當年28歲的基層派出所治安巡邏員,已變成了與社會隔膜甚久的39歲的中年人。

  前日早上7時許,蒙冤11年的湖北省京山縣人佘祥林終於出獄了。他說:“蒙受11年的冤獄生活使他的身心遭到了巨大的傷害,他將提出國家賠償,並要求有關部門追究當年制造他冤案的人員的責任,讓他們受到應有的懲罰。”

  佘祥林將提出國家賠償

  前日上午8時許,沙洋監獄總醫院住院部三樓走廊裡站滿了佘的親屬及記者。在記者們的強烈要求下,院方同意他與媒體作簡短會見。

  佘祥林說,他在審訊過程中受到刑訊逼供。對那些使他蒙冤的人,他會通過法律手段追究他們的責任。佘祥林說:“我在監獄裡表現很好,獲得了減刑,如果她不回來,我今年8月也會出獄了。”

  “我將提出國家賠償。”佘祥林當眾表示。

  當地糾錯工作緊張

  展開“肯定會有國家賠償的。”京山縣公安局政委金士國說,按照《國家賠償法》理應得到相應的賠償,但目前的《國家賠償法》裡對精神賠償並不支持,對此,有關方面也會考慮佘祥林及其家屬的其他合理要求,一切都將以合法而最快的程序進行。據了解,當時經手佘祥林一案的有關人員崗位均未發生變動。

  “亡妻”在山東又“結婚”

  就在佘祥林一家為他的出獄悲喜交加之際,張在玉還在幾十公裡之外的荊門市第二人民醫院。至今,他們還未能見上一面。一些記者到醫院欲探訪張在玉時,未能獲得允許。

  據《荊門晚報》報道,與張在玉一同回家的還有他現在的丈夫和一個10歲的兒子。據張在玉說,1994年,因懷疑丈夫有外遇,她和丈夫的關系一直十分緊張,經常發生爭吵打鬧,自己的精神一度瀕於崩潰。后來自己索性離家出走,一路乞討流浪到了山東,並在棗庄古邵鎮(音)陳庄村與一男子結婚,后生下一子。

  暫時不願面見妻子

  昨日上午,佘祥林在病床上對記者:暫時不會見妻子張在玉。佘祥林說,獲悉張在玉平安回家的消息時他很平靜,因為在監獄裡就總想著有一天她會回來。“但她給我帶來的傷害實在太深了,短時間內我都不想見到她,那會又把我推進噩夢般的回憶中。”

  南方都市報記者賈雲勇《成都商報》《瀟湘晨報》供稿

  ■對話

  “今早出來還以為要槍斃我呢”

  佘祥林接受記者採訪時稱,被抓后曾多次遭毒打

  前天上午10時許,在佘祥林體檢間隙,南方都市報記者與之作了短時間的對話。對話期間,他雙手拘謹地搭在膝蓋上。然而,這時的佘祥林,開始說出與在大眾面前不同的話語來。

  記:對於現在的結局,可能向你表示祝賀會讓你更感到悲涼。你是什麼時間得知要重獲自由的?

  佘:這幾天我本來就沒在監獄裡。我們監區有個犯人要做腎移植手術,我被領導安排在那裡陪護。可不知怎麼回事,這幾天一直睡不好覺,心裡好亂,飯也不想吃。昨天(4月1日)一大早,我就被管教干部帶出醫院,先是上了一輛警車,而后又轉了一輛警車。我不知有什麼事兒,還以為要槍斃我呢,但我不是死刑呀,我也不敢亂問,心裡扑通扑通亂跳。

  警車一直把我拉到監獄門口后才停下來告訴我“可以回家了”,我當時就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以為聽錯了。可就在這時,有人拉開車門,我看見了圍在車門外的我的家人和那麼多記者。下車后,又沒怎麼停留就上了另一輛車,一直把我拉到了醫院,說是要給我做全面檢查。

  記:當你得知你的妻子又活著回來時,你感到驚訝嗎?

  佘:一點也不感到驚訝,因為自己殺沒殺她難道連我自己也不清楚嗎?要不是有這個意念支撐著我,我怕是早就沒命了,我活著就是要為自己翻案。再者了,當時發現那具女尸身上穿的衣服跟她穿的衣服都不一樣,身上還有好多特征都與她不同,可當時就是沒人聽我的。

  我在監獄裡這些年一直就沒想著她會死,總想著有一天她會回來的。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我認為她也有可能死了,因為她有精神病,不定遇到啥事也會死在外面,要是那樣的話,我這一輩子就真的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記:你在被審訊期間承認過殺人的事兒嗎?

  佘:我怎麼會承認?但人一進到那裡面,啥都由不得自己了。你想想,當時他們關了我十天十夜,輪流審問,連打帶罵,不讓睡覺,誰能受得了呀?然后,他們趁我迷迷糊糊的時候抱過來一摞子材料,啥也不說就讓我在上面簽字摁指印,你不摁行嗎?

  記:你在監獄裡面一直在上訴嗎?

  佘:是的,我在監獄裡一直都在上訴,包括我的家人到監獄裡去看我時,我都求他們替我在外面上訴。可我懷疑我在監獄裡面的上訴材料根本就沒被報上去,要不然咋會到現在還沒有人來查我的冤案呢。

  記:你在被抓后挨過打嗎?

  佘:你看看我這指頭,已經有一節丟在監獄裡面了,你看看我這腳趾,到現在還沒長齊整,你再看看我這腿,這兒,這兒,都是傷疤。能不挨打嗎?挨得輕還不算呢,剛開始是審訊時打,再后來是挨打挨得多了,也就不知在哪兒打的了。我剛到監獄裡的時候,渾身都是傷,治了老長時間還不能正常行走。現在我一身都是病,視力也不行了,腰、腿、胳膊都是傷。

  記:能有今天這個結局,你感到意外嗎?

  佘:確實感到意外,首先得感謝我的家人,特別是我大哥,為了給我跑事,差點弄得家破人亡,我四弟到現在30多歲了還沒成家,全都是為了我。我女兒也跟著受罪了,這麼多年,全都是我的家人在照顧她。

  記:你現在回來有啥打算沒有?

  余:啥打算?家也沒了,啥都沒了,我還能有啥想法?指望俺閨女唄。但我還是想通過法律途徑為自己討回一個公道,也希望你們新聞媒體能夠自始至終將這件事監督到底。

  南方都市報記者 賈雲勇

  

(責任編輯:唐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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