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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民反映天然氣建安費用收取標准超出國家定價,當地物價部門工作人員作了登記后就沒了下文,投訴一直沒有回復。隨后的記者調查採訪,也不斷受阻——
記者遇到的一件事頗為奇怪:合肥市燃氣集團自去年10月起,把天然氣的建設安裝費從政府定價的1600元擅自提高到3000多元。有令不行、任意提價,且幅度之大令人瞠目。然而,更遺憾的是當地物價部門對此事卻熟視無睹,告訴前來投訴的市民稱“這是正常的”!
超標准的建安費無形中提高了商品房價格,增加了百姓的購房負擔。合肥市的張本林老人去年10月在全市“大接訪”活動中向市物價局投訴燃氣集團超標准收取建安費的問題,工作人員作了登記后就沒了下文。合肥市民吳月萍等許多住戶今年5月到市物價局投訴后一直得不到回復。7月中旬,吳女士撥打監督電話12358咨詢,對方說:“建安費收3800元是正常的。”
前不久,安徽省物價局領導在信訪接待日中得知這一情況后,省市物價部門開始對合肥市燃氣集團超標准收取建安費的問題展開調查。
但在隨后的調查中,記者的採訪竟然也不斷受阻。10月17日、18日,記者兩次來到合肥市物價局,相關處室對有關情況閉口不言,說是要請示局長。記者要求與他們的局長取得聯系,卻沒有人表示願意提供聯系方式或電話號碼。記者好不容易通過其他渠道獲得局長的手機號碼,打通后說明情況,這位局長竟然說不知道此事。
價格監督,是政府賦予物價部門的行政執法職能。對合肥市燃氣集團超標准收費一事,已有多次群眾投訴,物價部門在這長達一年的時間內,為何對老百姓的多次反映充耳不聞?
當前正值我國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面對群眾意見和社會矛盾,各級政府干部都應當認真了解情況,深入細致地做工作,維護群眾利益,保証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如果像合肥市物價局這樣敷衍群眾,社會問題和矛盾必然越來越尖銳,最終積重難返。
城市的燃氣、水、電、熱等公用基礎設施,都事關百姓的切身利益,政府有關部門必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辦事,積極工作,協調各種利益關系,維護好群眾利益。這是政府的本分,也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必要條件。
新華社記者 葛如江 熊潤頻
《華東新聞》 (2005年10月24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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