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重拳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
2007年08月15日21:43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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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经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华中电监局等八部门联合在全省部署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截至目前,全省共破获此类案件775起,打掉违法犯罪团伙50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56名,其中刑事拘留132人,逮捕51人。一批久侦未破的案件相继破获,一批久抓未获的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鄂州市公安局西山派出所通过对9名现行涉电团伙成员的审查,一举破获了2005年5月以来先后发生在鄂州、黄冈、荆州、孝感、咸宁的120余起盗窃破获“三电”设施案,案值250余万元。
为从源头上封堵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各地对“三电”设施周边及沿线的废旧收购站点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共查处无照经营、违规经营的废旧收购站点85家,其中吊销营业执照的有10家,关闭取缔的38家,治安处罚涉嫌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被盗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人员129人。与此同时,各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企业事业单位新增保卫机构39个,充实保卫人员309人,组建专职护线队524支、2643人,与周边及沿线村组签订联防协议2443份,聘请义务巡护队员7728名,并先后投入资金1500余万元,增加技防设施4087套,大大地提高了防控和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省“三电”专项斗争联席会议决定实行有奖制度,规定:凡是举报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和涉嫌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人员行踪,以及涉嫌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被盗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到公安机关备案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将视情给予3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
下一步,各地还将建立从事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强对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管控工作;在重点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线路(台、站)组建专群结合的巡护队伍,加强巡逻防控;建立收购废旧金属登记制度,坚决依法取缔违法收购的收购站点。
| (责任编辑:徐连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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