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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民模范”翁少波:盲人的“眼睛”

2012年02月13日14:35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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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民模范”翁少波:盲人的“眼睛”
  翁少波,男,1960年3月出生,现任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太平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社区民警。从警12年来,翁少波同志在自己热爱的岗位上默默耕耘,心中想着百姓,一切为了百姓,付出了努力,得到了辖区群众的爱戴。特别是在抚残助困工作中,翁少波同志对残疾人不嫌不弃、视为亲人,为盲人当“眼睛”,给残疾人送去了家人般的温暖。

  翁少波同志担任社区民警十年来,热情为管区群众服务,积极开展扶残助盲献爱心活动,怀着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公安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本着对人民群众竭诚关怀、对本职岗位无限热爱的真诚,十年如一日,坚持不懈,义无反顾的为盲人服务,通过自己的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对党的热爱,对政府工作的支持,使建设派出所为盲人楼群众服务的故事传承到了32年,阜新市委现在已经做出向建设派出所学习的决定,他决心不辱使命,发扬成绩,继续做好社区民警工作。

  主动照顾残障人员,细节中显真情

  翁少波把“盲人楼”里的残障人员视为亲人,主动照顾他们的生活,坚持不懈地为他们服务,为他们买粮买菜、理发、读报、清除垃圾,给他们送生活用品,打扫卫生,修理院墙,清理路障,为解决盲人看不见时间的问题,他自己花钱给盲人买来了电子语音报时表,给盲人送去盲杖、收音机等。多年来,他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的工作要求,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与人民群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在2012年辽宁省警民春节联欢晚会上,省厅领导专门把在盲人楼工作的翁少波等五任管片民警和盲人楼居民代表李铁山请到了现场,与观众朋友见面,演绎了一幕真挚的警民鱼水深情,将晚会推向了高潮。根据太平分局建设派出所32年照顾盲人群众的事迹而改编的音乐快板《忠诚为民谱新篇》也在晚会上演出。

  辖区居民脑瘫患者侯志斌常年卧床不起,因为没有身份证,无法办理住院及低保手续。2011年10月11日,翁少波同志携相机到其家给侯志斌照相,采集图像信息,为他办理了身份证。2011年国庆节期间他和派出所的王志刚所长为无双脚的残疾人张丽送去了豆油、水果等慰问品。盲人李铁山去医院看病、去领取暖费都愿意让翁少波带他去。2009年的一天,管区某居民从南京打来电话,说身份证丢失,在南京机场无法登机,请片警翁少波为其办理身份证明手续,翁少波接到电话后,急群众之所急,办好证明后又找传真机传过去,帮群众解决了登机之急。2011年11月的一天,管区居民李宏,从浙江诸暨打来电话,称工作忙无法回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请片警翁少波帮忙办理,翁少波接到电话后二话没说,就为远在浙江的李宏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并用特快专递寄到浙江诸暨。

  为困难群众服务,他不局限于自己的管区,他心里有一本所内困难群众的明细账。一件件小事,彰显了翁少波同志深厚的爱民情怀。

  创新采集信息方法,工作中见实效

  在社区民警的日常工作,最难的是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信息的采集。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支持,在加上宣传工作不到位,群众不知道房屋出租要到派出所登记的规定。其实,早在1995年公安部25号令就规定了房屋出租要到派出所登记,但没有宣传,知道的人太少,就连警察知道这个规定的也不多。在工作中,他紧紧的抓住了信息社这个关键点,给信息社业主开会,要求他们每介绍成一个出租房屋,都要相应的填一个《租借房屋登记表》,他把这个表事先就放到信息社,不定时去取。他的管区里有8个信息社,大的是一个临街门点房,小一点的就是个煤棚,但就是这样简陋的条件,也能承担80%的房屋出租量。从信息社获得了房屋出租的信息,有时候项目不全,需要打电话与房主核实,有的房主非常不情愿把房屋出租的信息让公安局掌握,有情绪但又不好发作,就迁怒于信息社,责怪信息社怎么把信息告诉公安局了,造成信息社业主有压力,工作积极性不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在每个信息社张贴“建设派出所翁少波片警提醒:公安部95年24号令规定,房屋出租要到派出所登记,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登记不收费!查出没有登记的,没收所得,罚月租金的5倍。严重的罚月租金的10倍。登记不收费!”的民警提示,告诉信息社张贴到醒目位置,掌握了出租房屋各类信息,又缓解了信息社与出租房主的矛盾。在社会管理创新的今天,翁少波还把这条民警提示用手机短信群发的方式,发给出租房屋的房主,敦促房主到派出所登记,使主动来所的登记率比以前有很大幅度的提高。

  2011年,翁少波同志除采集录入了自己管区的533条出租房屋信息外,还给本所同志提供出租房屋信息上百条,给兄弟派出所提供出租房屋信息近百条。在录入的出租房屋信息中,排查出逃犯一名。在打击非法传销的斗争中,他有大局观念,他把研判出的传销人员的居住窝点信息通报给管辖地派出所,使在其他分局暂住的传销人员也同样受到打击。在日常工作中,他还与社区、物业建立了QQ联系,使信息得到及时传递。所有基础信息他都是自己采集,自己录入。2012年1月,在分局户政部门的社区民警录入信息数量统计中,翁少波的出租房屋、暂住人口、寄住人口登记是28条,排名第一,个人录入数量甚至比一个所的数量还多。

  副省长、公安厅长薛恒到建设派出所调研时,翁少波演示了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的录入过程,薛省长对翁少波的社区民警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积极处理治安案件,行动感化家属

  翁少波的管区里有个梁老太太,今年68岁了。她儿子在一起治安案件成了受害者,老人总担心因不认识办案民警而不会得到公平的处理,翁少波了解这个情况后,多次做双方的工作,终于使这起治安案件成功调解,给梁老太太一个满意的答复,老人为此十分感激,逢人便说“警察好”、“共产党好”。通过解决这件事,梁大妈一改往日的不相信警察的心理,积极向翁少波反映她认为不对劲的事,成为了治安积极分子,经她提供线索,成功的破获3起盗窃摩托车案件。那年端午节前,梁大妈还给翁少波送来了10个咸鸭蛋,这10枚咸鸭蛋在他眼里胜过一面大红锦旗。

  去年秋末冬初,翁少波和战友们到阜蒙县平安地乡八楼子村去找一个治安案件当事人的父母。当走进当事人家里一看,其父卧病在床,其母在地里收庄稼还未回来,家里唯一的家用电器是一台14寸的黑白电视机,生活十分困难。听说警察来到家里,当事人的母亲从地里回来了,当要求其到派出所办手续时,她左翻右找竟然找不到一件可以穿着出门的像样衣服,民警对此感触很深。晚上九点以后回到家,翁少波和妻子说起了当天在农村见到的情况,妻子一下听明白了他的意思,找出了一包过冬的衣服,女儿听说给困难户找衣服,也把自己的红毛衣奉献出来。第二天,翁少波把衣物送去,当事人的母亲做梦也没有想到办案警察竟然能送衣服给她,被感动的泪流满面,当即表示回去后一定要好好教育孩子,绝不能让他再干违法的事了。

  治安预报防范并举,居民广泛受益

  翁少波作为社区民警,把社区当成自己的家园一样来对待。他刚到派出所当社区民警时,怕群众不认识他,就在自行车前面弄个小牌,上面写上他的名字,写上他的手机号,让群众有事方便找他,提高群众“见我率”。社区群众需要什么是他们民警能够提供的?他经常研究这个问题。他觉得针对当前的治安形势向群众发出治安预报是他们能做到的。于是,他根据社区多发攀爬楼房钻窗入室盗窃案件的实际情况,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向居民们提出了在阳台上安装感应灯、风铃等简易器材,加强自防措施的防范建议,提高了居民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水平,减少了类似案件的发生。根据街头诈骗案发案较多的实际情况,及时写出“天上不会掉馅饼”的民警提示,提醒市民谨防“拣拾金饰品”诈骗、“有便宜货卖”诈骗、利用假集邮册诈骗等诈骗活动。针对高考后期“有指标直接录取”等高考诈骗活动,及时写出有针对性的民警提示张贴于社区当中,提醒市民切勿上当受骗。2012年春节前夕,翁少波同志手持扩音喇叭,在早市上宣传群众,提醒大家防骗防盗,受到了群众的称赞。

  翁少波发动社区内的在家赋闲的老人成立巡逻队,动员大家自己巡逻看自己家门,老人们非常愿意配合,巡逻时既锻炼了身体,又看住了家门,变以前的“要我巡”为“我要巡”。一时间,楼前楼后,小区内外,到处是戴红袖标的巡逻队员,不用督促,不用检查,老人们每天都自觉的上岗巡逻。使不法之徒望而生畏,可防性案件大幅度下降。2011年7月,翁少波在处置一起自杀案件中,因为工作细致耐心,警惕性高,甄别出自杀者系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一名逃犯。

  翁少波同志还把自己的兴趣爱好融入到工作中,他喜欢摄影,随身携带照相机,记录基层派出所和民警们的点点滴滴。

  翁少波是一个普通的社区民警,他为人民群众的安宁而付出,为社会治安的安定而尽责,他不计个人得失,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营造社区和谐是他永恒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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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正铁(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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