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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成立全国首家病人维权法律服务中心
  2006年06月20日11:35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人民网长沙6月20日电 为了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缓解医患双方的矛盾,打造良好的医疗秩序,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今日对外宣布,由该事务所发起的病人维权法律服务中心在长沙正式成立。成立病人维权法律服务中心,这在全国尚为首家。

  长期以来,我国的病人处在一个相对弱势的地位,和医院关系极不对等。如何有效改观这种社会状况,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改善医患关系己为社会各界所关注,也是当今社会大势所趋。

  此次发起成立全国首家病人维权法律服务中心,除当前医患关系自身的现状外,也与发起人一湖南通程集团律师事务所董事长杨金柱律师自己一段特有的经历有重要关系。那是今年6月5日晚上,杨金柱为了一笔数千万元的国有资产不受损失,连续工作四天四晚而突发急病,被送进湘雅附二医院抢救。在经历这番生死考验后,杨金柱对“生命”有着另外的一番感受。他认为自己现有的生命是社会给予的,应该回报社会,关注弱势群体,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杨金柱将倡议建立“中华全国弱势群体维权基金会”,并将其律师业务收入的一部分捐献给该基金会作为维权基金。杨金柱率先在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设立弱势群体维权基金,并发起成立了“病人维权法律服务中心”。

  该病人维权法律服务中心聘请了原司法部部长邹瑜、原司法部副部长陈卓、段正坤担任顾问;聘请了江平、张晋藩、王利明、应松年、高铭暄等著名法学家担任专家顾问。该病人维权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业务指导委员会,由刘定华、马长生、唐世月、屈茂辉等法学博士生导师和陈秋云、肖海军、易骆之、罗智勇、段启俊等法学博士、法学硕士生导师组成。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从近80名注册律师中挑选了40余名资深律师组成了该中心,具有相当的实力。

  该病人维权法律服务中心将争取得到有关行行政部门的支持,在湖南省各级医院实施“医疗阳光行动”。由法律服务中心起草病人维权须知,由医疗单位将其印入病历本,在病人入院看病时即知道自己的权利即维权知识。在医疗单位挂号处及门诊大楼悬挂病人维权事项和维权热线电话。在电视及报刊开辟病人维权栏目,宣传病人维权的基本知识及典型案例,正确引导病人依法维权,尽力化解医患纠纷,并维护医疗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并对该中心的工作进行舆论监督。该病人维权中心律师服务采取风险代理收费的方式,即免费解答病人咨询,免费为病人提供诉前法律服务。律师通过调解或诉讼使病人获得赔偿款后,按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用。

  该病人维权法律服务中心自成立之日起即开通热线电话(073l一5535762),24小时为病人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周立耘、王伟)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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