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3月22日以来,人民网社会频道“人民热线”栏目对《暴风雪中12次下跪屡遭冷遇——农民工刘明明车祸后救援不及时最终丧生》事件持续关注,并于3月27日独家发布了《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农民工丧生暴风雪”事故的调查报告》,网友反响非常热烈。人民热线记者整合网友们在留言中关心的一些问题,对盘锦市公安局进行了补充采访。
《调查报告》严格遵守程序,不可能“自查自纠”
记者:有网友提出,《调查报告》是“自查自纠”,请问警务督察和办案民警是什么关系?调查报告是如何形成的?
盘锦市公安局:《调查报告》是由辽宁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组成的调查组与盘锦市局、盘山县局共同调查后形成的,调查组由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亲自指派,督察处一名副处长带队。督察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障和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110无权调动除雪铲车
记者:3月4日特大暴风雪造成交通瘫痪,受伤的农民工刘明明也被困在路上。有网友问,在当时的情况下,为什么没有调动除雪铲车救人?
盘锦市公安局:3月4日特大暴风雪后,按照2000年12月市政府下发的1号令规定,交通干线除雪由交通部门负责,除雪车由交通部门调动。城市规划区内除雪由城建部门负责。市区内除雪铲车统由属地城建部门调动。
保安员接警符合有关规定
记者:网友对当天的110值班室由保安员进行接警提出疑问,由保安员接警是否符合规定?
盘锦市公安局:按照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实行文职雇员制度的指导意见》(辽公政〔2006〕309号规定,“只对警务活动起辅助服务作用的工作岗位,如接线员、话务员,可确定为文职岗位”,按此件精神,110接线员可实行文职雇员制度。盘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当日值班为一名正式干警、一名雇员,两人负责共同接警。
暴风雪压坏摄像头线路
记者:在刘明明一行求救过程中,曾提到“警车绕道走”,热心的网友们建议能否调查一下现场街边摄像头的监控录像?
盘锦市公安局:调查组曾经两次往返刘明明一行的求助路线,也曾试图抽调当地的监控录像,但遗憾的是,由于天气恶劣,摄像头线路断掉,无法查证。而丰田霸道车主柳秋、李刚及肇事司机李杰均反映没有看到有警车通过。当时在305国道除雪的铲车司机也证实未见到过警车。公安机关内部也没有警车在事发时段、路段通过。
3月4日交通事故已向盘山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记者:网友们也非常关心这场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请您介绍一下最新的进展?
盘锦市公安局:3月4日案件发生后,盘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受理此案,并对此案开展侦查,3月5日下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司机李杰负完全责任。3月8日,对死者刘明明作出法医鉴定,系交通事故致多发骨折死亡,3月15日,盘山县公安局向盘山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此案已到起诉阶段。
·热线回音:
《辽宁省公安厅回复“农民工丧生暴风雪”事件》 《辽暴风雪事故丰田司机:一个老百姓能做的我都做了》 《辽暴风雪事故丰田车主留言:我感到十分愤怒和失望》
·网友热评: 《蔑视生命 国人之耻!》 《一场暴雪一条生命 拷问了什么?》您有话要说?请进入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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