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强令员工根据新法重签合同属违法

2007年12月24日14:35  来源:新华社

 【字号 打印 留言 论坛 网摘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新华网上海12月23日电 (记者高路)《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各地出现一些企业在新法施行前强令员工重签合同的动向。劳动保障部门23日发布提醒指出,重签合同并非贯彻新法所必须,企业以“迎接新法”为由未征得员工同意就强令重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近期掌握的情况表明,随着《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之日的临近,一些企业纷纷急着让员工“根据新法规定重签劳动合同”。在一家制造厂工作的周某反映,公司近日通知员工称“决定根据新法精神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所有员工必须在一周内完成重签”,实际上,员工们和公司的合同并未到期。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负责人指出,重签合同并非贯彻《劳动合同法》所必须。《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企业完全没有必要强令重签。

  这位负责人分析,有迹象表明,一些企业强令员工“根据新法重签合同”,可能是出于把员工工龄“清零”、转换用工主体以提前应对新法等目的,很可能侵害劳动者权益。当前正处于新法实施的“临界期”,有关部门将对企业的违法操作予以高度关注。

  他指出,劳资双方即便重签合同,也应遵循协商一致原则。如果企业出于与新法实施衔接的考虑,根据新法规定增加必备条款,取消新法禁止的约定条款等,在双方协商一致、确保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重签未尝不可,但绝不能强令。

  专家提醒说,员工在面对企业“重签合同”要求时,应留意合同文本注意维权。对于企业恶意变更用工主体、降低薪酬,甚至以解除合同相威胁强令重签的做法,员工有权拒绝,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责任编辑:杨艳)
更多关于 劳动合同法 的新闻
· 富士康被曝恶性裁员300人 否认规避新劳动法
· 北京市劳动局:单位扣工资比例不能超20%
· 广东制止用人单位“变相”裁员
· 劳务派遣亟待堵上法律缺口
· 金台时评:“辞职门”凸显企业责任缺失
· 上海两家企业欲辞退2000余人被劳动部门制止
我要发表留言
匿名发表  署名:        验证码:
                                   留言须知
新闻检索:    
   热图推荐
美媒体炒作中国售歼-10
泰晤士报年度10大奇闻
组图:奢侈餐具一套2500万
国际比基尼小姐齐聚香港
   精彩新闻
·[时评]有感于李毅中“我最好能销声匿迹”
·[时政]中共刮骨疗毒 年度反腐大案全盘点
·[时政]中国再临高官换届热季 中央严防跑官买官
·[国际]法国小姐拍性感照片被要求放弃桂冠
·[国际]以色列是否会对伊朗核项目单独"动外科手术"?
·[社会]国家林业局要求陕西林业厅对华南虎照片进行鉴定
·[社会]组图:东北虎在动物园内遭猎杀剥皮 虎头被砍下
·[台湾]台媒:扁在八一军徽、谢长廷在五星红旗下留影
·[港澳]图:张国荣和他的女友们 《色戒》震惊威尼斯
·[军事]军情观察:中国潜艇为何要追美国航母?
   播客·视频
《生活大课堂》第一期开课啦!
老夫少妻 奇女迷倒汉武帝
   社会热点
·人用禽流感疫苗Ⅱ期临床试验完成 疫苗安全有效
·老太去世房产归医生续:医生称房子为患者赠送
·四川环保局原局长滥用职权造成损失1381万
·200扇木门藏毒3.8吨偷运出境 主犯一审被判死缓
·山西河津原子沟煤矿透水事故4名安监责任人被判刑 
·本次个税调整并未完全到位 起征点仍有调高余地
·上海周氏集团董事长周小弟涉嫌雇凶伤害商业伙伴
·武警武装押运清朝道光皇帝20斤重金印
·26岁男子与五旬老汉同性恋 拍性爱录像敲诈对方
·重走西北角:罗布泊不能错过的十大景观
   频道推荐
人民本色 博客
人民热线 博客
·人民本色:张文莉 轮椅上的橄榄球梦
·人民本色:杨毅斌 呼伦贝尔最后的上海知青
·洪洞矿难11名公职人员被立案 半数网友表示麻木
·半数网友认为公务车告别“特权牌”作用有限
[一语惊坛]谁为己做官,就坚决罢了他的官!
[访谈]独家专访美国财长保尔森·"复兴之路"主题展览网上谈
[论坛]重新鉴定虎照是无理取闹·大吃大喝算不算"恶意取钱"
[辩论]"小偷"被判无期,贪官们都笑了!·房价雪崩真的来了!
[博客]毛泽东惊世决策浪漫诗情·俞正声"做官两种态度"
[博客]香港来信引发西藏高层怒斥官风·身份证号码的秘密
   彩信·手机报
《人民日报》手机报

人民网彩信精彩大放送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