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见义勇为英烈抚恤金不再以牺牲时间评待遇
涉及105名英烈,最早追溯至1989年
2008年01月07日08:5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 留言 | 论坛 | 网摘 | 手机点评 | 纠错 |
人民网福州1月6日电 (记者朱竞若、余荣华)福建省1月5日举行新春慰问见义勇为英烈亲属大会,对105名见义勇为牺牲英烈进行抚恤补偿,向其亲属每户发放3万元慰问金。这批英烈均于2005年以前牺牲,最早追溯到1989年。据悉,此举为全国首例,见义勇为英烈不再因牺牲时间不同,而抚恤待遇悬殊;不再因牺牲时间渐长,而被社会淡忘。
据了解,为弘扬社会正气,福建省逐年提高见义勇为抚恤金。2005年之前,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奖励标准为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2006年,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为当年受表彰的见义勇为英烈亲属发放5万元抚恤金,2007年则将抚恤金额提高到10万元。
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于1994年,此前,由于资金不足,对牺牲英烈亲属没有发放抚恤金,奖励标准也较低。1994年牺牲的见义勇为英烈的亲属只有8000元奖金;1989年至1993年获表彰的40名福建省见义勇为“十勇士”中,牺牲的有13人,亲属每户只有1000元奖金,部分英烈亲属因家庭主要成员牺牲出现程度不同的经济困难。
为解决这些英烈家庭的后顾之忧,抚慰烈士英魂,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对他们统一进行抚恤补偿,每户补助慰问金3万元,争取今后两年再补2万元。福建省还为见义勇为勇士及其子女提供从小学到大学的全程助学。
(责任编辑:孝金波) |
热图推荐 |
|||
|
| ||
|
| ||
播客·视频 |
|||
|
|
||
频道推荐 |
|||
|
|
||
|
·人民本色:张文莉 轮椅上的橄榄球梦 ·人民本色:杨毅斌 呼伦贝尔最后的上海知青 ·九成多网友不支持“退休教师借款5万为母办寿宴” ·北京930路公交票价由全程5元调高至8元惹争议 |
|||
|
[一语惊坛]到现在才知道原来自己一直吃的是疑似馒头! [访谈]高尚全袁绪程谈改革30年·李永森程文卫展望资本市场 [论坛]强国论坛07大盘点·一语惊坛:万千风云事,尽付一言中 [辩论]该不该接受两蒋迁葬浙江奉化· 烈士陵园被毁有黑幕? [博客]八大"边腐边升"贪官的启示·毛泽东:改革开放奠基人? [博客]央视四大主持婚变内幕·中国人不该叫错的"三种称呼" |
彩信·手机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