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需要很多翅膀
为何对富人的类似质疑与辩护屡闻不鲜
| 对富人的类似质疑与辩护屡闻不鲜,甚至连善举遍天下的比尔·盖茨也难逃此责难:有人说他搞垄断赚取高额利润,慈善也是别有用心———塑造企业形象、减少税收等等,不一而足。另有人则说就算真是这样,盖茨的慈善行为也为人类造福不小。这两个对立的声音正反映了伦理学史上两种截然不同的道德观念:义务论的道德观和目的论的道德观。[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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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有私心的慈善行为,效果也是好的
| 所以,即使只是从权宜的角度出发,我们也不妨尽量淡化对行善者的动机进行追问。我们应该相信,即使是有私心的慈善行为,其效果也可以是好的,因为有私心的善举如同市场中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自利行为一样,往往也是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最现实手段。亚当·斯密认为:“我们不指望靠肉商、酿酒商和面包商的仁慈,而是靠他们的自利考虑得到我们的晚餐。”我们同样可以靠行善者的自利之心,使弱势群体得到帮助这样的结果。西方国家对企业和个人的慈善行为给予充抵应缴税款之类规定,从根本上说,正是依据这样的预设:善心在某种程度上是基于自利的。[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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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需要很多翅膀
| 不管是从哪个方面而言,我们的慈善家和慈善企业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我们的周围还存在着众多贫困弱势群体。以目前的体制,恐怕国家的所有措施,还不能使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我们需要慈善的力量,也需要慈善的氛围。如果说,慈善是一只鸟,它需要翅膀,才能高飞。在我看来,翅膀越多,将意味着飞得越高,飞得越远。[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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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立法势在必行
2005年人大、政协“两会”期间,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共收到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1件,议案7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11件。其中,涉及慈善立法内容的人大建议有6件,人大议案有7件,政协提案有4件。慈善“立法”一度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关心的热点问题。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名认为,目前慈善事业法律法规的层次不高,不利于维护慈善机构的法律地位和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副主任许安标提出,政府应通过立法,鼓励和引导非营利组织及其所兴办的公益事业的发展。在法律中应增加以下规定:通过政府向运转规范、廉洁高效、声誉优良的非营利组织购买服务,委托它们为政府向社会提供服务,促进和引导非营利组织的自我管理;通过向社会特别需要的社会救助、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保等非营利组织提供资助,引导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正确方向;通过税收优惠措施,引导社会资金向公益事业领域转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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