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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的草不再白养网站的羊 (2)
  2007年01月09日08:54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影响

  大部分新闻不得随意转载

  在传统与网站的合作中,新闻作品被随意转载是最令报纸头疼的问题之一,为了扩大传播渠道和影响力,传统媒体不得不和网站进行合作,但是,低廉的版权费用相对于报纸庞大的采编成本,无异于杯水车薪。以至于有新闻出版界官员频频呼吁成立报纸联盟,以增加报界对网络的集体谈判能力。

  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崔保国向本报记者表示,最高法院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对于传统媒体新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来说意义重大,也是还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尽管最高法院对于司法解释的修改只是个小小的删除动作,但对于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新兴网络媒体的影响可能在今后显现。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室朱玲娣表示,这一条款被删除,将会影响到网络媒体消息的“即时性”和“全面性”,并因此对网络媒体形成冲击。

  后果

  网络与其他媒体走向平等

  “以前,网络看到合意的文章,马上就能挂到自己的网页上。该条款被删除以后,网络媒体要转载报刊的文章,需获得报刊的同意。而报刊在允许网络转载文章前,还要与作者达成协议,网络传播的速度可能受到很大影响。”

  崔保国也明确表示,“条款修改后对于以新闻报道作为吸引点击率的最主要手段之一的各大门户网站和商业网站来说,冲击显而易见,那些靠转载纸媒等其他媒体作品而突然暴发起来的门户网站和商业网站,在赚取了一笔不法之财后,不得不开始中规中矩。今后,以‘内容制造者的草,养肥门户商业网站的羊’的这种不合理现象将一去不复返。”

  “和其他媒体相比,过去,网络拥有了太多权利,和太多可以被滥用的权利,网络使许多著作权人处于被动状态,自己的作品不愿被转载却不得不被转载,面对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却无处追讨责任,最高法院修改司法解释的这一行为,体现了尊重知识产权的精神,也将促使网络媒体和其他媒体走向平等。”

  他说,网络作为一种新兴技术,经历发展中的一段混沌期很正常。网站在发展中逐渐由不规范走向成熟规范时出现了许多问题,现在,该是让他们走向秩序化的时候了。

  冲击

  网站新闻成本将提升

  国内最早进行网络新闻研究的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彭兰教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根据相关规定,商业网站只能转载传统媒体的新闻,而不能有自己采写的新闻内容,对于商业网站来说,转载时政类新闻是其内容的一个重要支柱,因此,这一调整将会给网络媒体带来影响。

  不过,她并不认为冲击会很大,“因为,商业网站现在转载传统媒体新闻,都需要签订协议,也就是获得了转载许可并支付相应报酬。

  “这是由国务院新闻办和信息产业部2005年9月颁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的,如果网站严格执行了这一规定,就不会与著作权保护的法规相冲突,也不会给网站的主体内容带来太大的影响。”她说,一些有影响力的商业网站已经越来越重视著作权的保护,这些年也已找到了一些不会与相关法规冲突并进行内容原创的方式,因此,虽然法规的变化对网站的要求更为严格,不会一下子带来一种结构性的冲击。

  崔保国则认为,虽然这一调整不会给网站带来根本性影响,但会使网站的新闻制作成本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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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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