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涉黑团伙非法造枪27支 成员配备对讲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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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1月23日09:56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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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光原本在荔湾区经营一间塑料模具厂,在邓伟波的指引下,这个厂摇身变成了制造枪支、弹药的“地下兵工厂”。以此为据点,他们大规模非法制造和买卖枪支、弹药。2004年10月至12月期间,由邓伟波提供图纸和原料,指使刘伟光及汤剑明研制“雷明登”猎枪共10支,交由邓伟波贩卖。2005年10月至12月期间,邓伟波又在刘伟光经营的塑料模具厂内,制造了“雷明登”猎枪15支。
6贩卖一支枪 获利一万元
为迅速壮大组织实力,自2006年下半年开始,邓伟波指使何锦超、鲍海华等人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期间,由邓伟波提供枪支样本和货源、联系买家等,何锦超、刘伟光等负责枪支的研制、改造和加工,在塑料模具厂内,共同制造了“雷明登”霰弹猎枪、仿“五四”式手枪、仿“六四”手枪、仿“马卡洛夫”手枪等数十支、自制子弹数百发,用于贩卖。仅在警察捣毁窝点时,就缴获仿“五四”、“六四”等各类枪支27支、子弹558发。
该犯罪团伙制造枪支精美,改装枪支水平高超,为近年少见。“以前制造子弹用废弃弹壳改装而成,他们则以新铜作为原料。”造枪成本大约五六百元,最多不超过1000元,销售价格则达到8000元至1万元。
组织严密
着装 统一制服统一头型
为了迅速召集人马,更好地起到震慑作用,以统一管理以便统一行动,邓伟波与龚南敏为每名“看场”组织成员发放统一制服,要求他们留一样的发型,并出资安排统一食宿。有趣的是,在庭审中,律师问邓伟波,“据指控你们要求成员留统一的发型,那是什么样的发型呢?”邓伟波回答道:“就是跟你一样的发型。”引来旁听席的一阵笑声。
分工 两人实行共同领导制
在发展组织的过程中,邓伟波、龚南敏对组织领导进行了明确的分工:两人均是组织的领导者,所有组织成员都要听从两人的指挥和调遣,必须用一切手段维护组织利益。此外,各骨干分子又各有分工。
装备 装发射台配备对讲机
为了方便联络,他们为每名“看场”组织成员配发对讲机。为此,邓伟波还专门安装了无线电发射台,以扩大对讲机的接收范围。凶器则包括三节伸缩棍、开山刀等。据悉,团伙成员非常迷信,用红绸布包着开山刀的把柄,使用时还双手戴上白手套。
庭审现场
被指控聚众斗殴,一主犯竟称——“我告诉他们客人是上帝”
在法庭上,邓伟波、龚南敏均否认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二者称并没有联系,生意都是各做各的。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聚众斗殴罪,邓伟波称其是为了制止对方对猪肉档的骚扰才与对方打斗的,而且是那些人先动手,2007年5月7日的聚众斗殴也是因为有人在其经营的酒吧喝酒闹事才引起的。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邓伟波不持异议,但表示起诉书指控的数量多了,实际造了有三四十支。
在听到检方指控她曾聚众斗殴时,龚南敏在法庭上称,自己经常告诉下面的人,“客人就是上帝,不准对客人无理,我是做生意的,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每次纠纷我都是去劝架,而不是去打架。” (记者 闫晓光 通 讯 员 穗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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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贩卖一支枪 获利一万元
为迅速壮大组织实力,自2006年下半年开始,邓伟波指使何锦超、鲍海华等人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期间,由邓伟波提供枪支样本和货源、联系买家等,何锦超、刘伟光等负责枪支的研制、改造和加工,在塑料模具厂内,共同制造了“雷明登”霰弹猎枪、仿“五四”式手枪、仿“六四”手枪、仿“马卡洛夫”手枪等数十支、自制子弹数百发,用于贩卖。仅在警察捣毁窝点时,就缴获仿“五四”、“六四”等各类枪支27支、子弹558发。
该犯罪团伙制造枪支精美,改装枪支水平高超,为近年少见。“以前制造子弹用废弃弹壳改装而成,他们则以新铜作为原料。”造枪成本大约五六百元,最多不超过1000元,销售价格则达到8000元至1万元。
组织严密
着装 统一制服统一头型
为了迅速召集人马,更好地起到震慑作用,以统一管理以便统一行动,邓伟波与龚南敏为每名“看场”组织成员发放统一制服,要求他们留一样的发型,并出资安排统一食宿。有趣的是,在庭审中,律师问邓伟波,“据指控你们要求成员留统一的发型,那是什么样的发型呢?”邓伟波回答道:“就是跟你一样的发型。”引来旁听席的一阵笑声。
分工 两人实行共同领导制
在发展组织的过程中,邓伟波、龚南敏对组织领导进行了明确的分工:两人均是组织的领导者,所有组织成员都要听从两人的指挥和调遣,必须用一切手段维护组织利益。此外,各骨干分子又各有分工。
装备 装发射台配备对讲机
为了方便联络,他们为每名“看场”组织成员配发对讲机。为此,邓伟波还专门安装了无线电发射台,以扩大对讲机的接收范围。凶器则包括三节伸缩棍、开山刀等。据悉,团伙成员非常迷信,用红绸布包着开山刀的把柄,使用时还双手戴上白手套。
庭审现场
被指控聚众斗殴,一主犯竟称——“我告诉他们客人是上帝”
在法庭上,邓伟波、龚南敏均否认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二者称并没有联系,生意都是各做各的。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聚众斗殴罪,邓伟波称其是为了制止对方对猪肉档的骚扰才与对方打斗的,而且是那些人先动手,2007年5月7日的聚众斗殴也是因为有人在其经营的酒吧喝酒闹事才引起的。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邓伟波不持异议,但表示起诉书指控的数量多了,实际造了有三四十支。
在听到检方指控她曾聚众斗殴时,龚南敏在法庭上称,自己经常告诉下面的人,“客人就是上帝,不准对客人无理,我是做生意的,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每次纠纷我都是去劝架,而不是去打架。” (记者 闫晓光 通 讯 员 穗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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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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