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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案钩沉

  电影《色·戒》的原型——郑苹如,是中统情报人员,生于1918年,中日混血。其父是国民党中统局上海地区负责人陈宝骅的助手,母亲是崇拜孙中山的日本人。
  上海沦陷后,郑苹如利用其得天独厚的条件,混迹于日伪人员当中,获取情报。后参与暗杀日伪特务头子丁默邨,而暴露身份,被捕,一口咬定为情所困,雇凶杀人,成为当年上海滩重大花边新闻之一。一九四○年二月,被秘密处决于沪西中山路旁的一片荒地,连中3枪,时年23岁。
 
 

 

    丁默邨色中饿鬼 中统密谋 施“美人计”暗杀
 
  日伪时期,汪精卫政权在当时上海极司菲尔路(今万航渡路)76号设立了特工总部,主任丁默邨是原军统第三处处长,在汉奸李士群撮合下投靠日伪,破坏抗战。为此,中统上海潜伏组织负责人陈果夫的侄子陈宝骅,决定抓住丁默邨好色的弱点,施“美人计”除掉他。

  丁默邨本是个色中饿鬼,交到如花似玉的郑苹如自然是喜出望外,而郑苹如佯装成涉世未深的少女,不时恃宠撒娇,与丁默邨时断时续,若即若离,逗得丁默邨馋涎欲滴,神魂颠倒。中统见时机成熟,布置下手。第一次行动,由郑苹如请丁默邨到她家作客,在郑家附近安排了狙击人员,然而丁默邨诡计多端,他的轿车快到郑家时,他改变主意掉头离去,计划遂告失败。[详细]
 
    二次“刺丁”一波三折 丁又逃脱
 
  中统上海区的负责人张瑞京,他重新策画第二次“刺丁”,他安排郑苹如以购买皮大衣为由,想把丁默邨诱杀在西伯利亚皮货店。岂料就在此时张瑞京被李士群逮捕。

  1939年12月21日丁默邨在沪西一个朋友家吃中饭,他打电话邀郑苹如前去参加。郑苹如突然提出要去买件皮大衣,并嬲着丁默邨同她一起下车,帮她挑选。丁默邨的职业反应是到一个不是预先约定的地点,停留不超过半小时,照理说是不会有危险的 ,便随她下车,但当郑正在挑选皮衣时,丁默邨突然发现,玻璃橱窗外有两个短打衣着、形迹可疑的人,正向他打量。丁一看情形不对,突然向外奔跑,丁的司机见他狂奔而出时,早已发动引擎,开好车门。结果丁默邨毫发无伤,扬长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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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次暗杀 郑苹如被抓 死于丁默邨老婆之手
 
  郑苹如而言她不甘心,又心存侥幸,决定深入虎穴,孤身杀敌。于是她继续与丁默邨虚与委蛇,但暗中身藏一支勃朗宁手枪,准备伺机下手,但她哪知丁默邨早已布下罗网,等她上钩了。因此在第三天当郑苹如驱车到76号要见丁默邨时,就被丁的亲信林之江给扣住,她被关进76号的囚室。

  丁默邨虽然恼恨郑苹如参与对自己的谋杀,但又着实迷恋她的美色,因此他并没想要置她于死地,只是想关她一阵子,再把她放出来。但丁默邨的老婆赵慧敏却悄悄找到林之江,并对他面授机宜 。1940年2月在一个星月无光的晚上,林之江从囚室里请出郑苹如,谎称丁默邨找她,汽车七拐八弯,来到沪西中山路旁的一片荒地。郑苹如连中三枪倒下了,死时年仅2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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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讯期间 声称“不是间谍” 维护中统 
 
  郑苹如为了安全起见,找到了熟悉的日本宪兵分队长一同去“七十六号”。她以为有沪西宪兵队的这个“小太上皇”同行,“七十六号”即使怀疑也不便于抓她。其实郑苹如错了,丁默邨和郑苹如的电话全被李士群监听了。当李士群得知郑苹如在日本宪兵分队长的陪同下来看丁默邨,立即请驻“七十六号”的日本宪兵头头涩谷准尉叫出那个沪西的宪兵分队长,告知以实情,接着特务们逮捕了郑苹如。

  在审讯的过程中,郑苹如也声称自己不是“重庆的人”,“丁默邨与我相好后,又别有所恋,我实不甘心,就用钱请人来打他”。言语之中把一个政治暗杀说成是男女之间的争风吃醋。而一批与这件案子无关系的女人,如汪精卫的老婆陈璧君,周佛海的老婆杨淑慧,以及李士群的妻子叶吉卿等却一致主张非杀郑苹如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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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刑遗言 不要弄脏容颜


   郑苹如是一位极为优秀的情报员。

  她凭借母亲的关系,周旋于日寇的高级官佐中,她曾和日本首相近卫文磨派到上海的和谈代表早水亲重攀上关系,继而又通过早水的介绍,结识了近卫文磨的儿子近卫文隆、近卫忠磨,以及华中派遣军副总参谋长今井武夫等人。她曾想绑架日本首相的儿子近卫文隆。那近卫文隆见到郑苹如后,一下子堕入情网。“若掌握了近卫文隆,不就能迫使日本首相作出停战让步了吗?”她大约出于这样的考虑。但上级命令她中止这一危险的游戏,近卫文隆才不知不觉地逃脱了政治肉票的命运。

  郑苹如探听到汪精卫“将有异动”的重要情报,通过秘密电台上报重庆,可惜当时政府起先并未重视,直到汪精卫离开重庆投敌后,方知郑苹如早已掌握此一情报,因此政府对她极为倚重。于是,他们把制裁汉奸丁默邨的重要任务交给她。 [详细]

  

郑苹如

  她以名媛的身份登上过《良友画报》,长眉弯弯,鹅蛋脸,标准的大家闺秀相貌, 虽只有20岁,但有一颗激进爱国的心
  郑苹如临刑前神色从容,遗言有两个版本,一为对刽子手说:干净些,不要把我弄得一塌糊涂。一为:这样好的天气,这样好的地方!白日青天,红颜薄命,竟这样的撒手西归!我请求你,不要毁坏了我自己一向所十分珍惜的容颜。
 
    

 

一门忠烈当之无愧!

  谈到郑苹如时,妹妹郑静芝情绪很激动,郑静芝称:“当时她做的主要工作就是把对中国叛变、对自己国家不利的(汉奸的)情报,通过发报机送到重庆去。”郑静芝特别强调,与银幕上的因情失败的形象不同,郑苹如就义时非常英勇:“姐姐谋刺失败后,汪精卫政府的特务机关威胁要杀害我全家,姐姐自行投案,没有连累家人。”日本军方也曾通知他们的母亲,要求她劝说丈夫出任伪政府的要职,以保住女儿一命,但被断然拒绝。郑家的长子是国民党的空军飞行员,后来也在对日战斗中牺牲。郑静芝说:“我们一家可以说都是忠烈。”:“我们一家可以说都是忠烈。”

  郑苹如之父郑英伯因不愿以出任伪职而保释女儿,一病不起,于1941年初抱恨而终。

  “七七事变”后,正在日本学习飞行的郑苹如的弟弟郑海澄毅然回国,驾机与日寇搏击于长空。1944年1月19日,他在保卫重庆的空战中壮烈牺牲。

  郑苹如的未婚夫王汉勋是郑海澄的空军战友,1944年8月7日,王汉勋在衡山执行军事任务时牺牲,时为上校大队长。 

 

  张爱玲误导

  郑苹如刺杀丁默邨的时候,张爱玲正在香港读大学。她知道这件事情,是从后来上海各种小报的大肆渲染中获悉的。而后来,张爱玲和时任汪伪政府宣传部次长的胡兰成交往,她从胡兰成口中得知了详细故事。“胡兰成曾任汪伪宣传部次长,语苹如、默村事与张爱玲,爱玲乃作《色·戒》小说。然于二人情事,太多渲染云。”

  更多的人认为,张爱玲为自己从胡兰成口中得知的锄奸故事涂上一层粉红的色彩,但郑苹如用自己的鲜血和宝贵的生命告诉所有人:烈士忠贞不屈的灵魂,小资情调的张爱玲们是永远不会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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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安添油加醋
 
  “我觉得我姐姐很冤枉,同时我也为我家里抱冤。”美国当地时间12日,80岁的郑静芝(郑苹如妹妹)在洛杉矶召开新闻发布会,指责李安的电影让她去世的姐姐蒙羞,也让她寝食难安。郑静芝在发布会上说:“你(李安)要写一个历史的故事,你应该做一个更深一点的了解。”她表示这几个月来自己一直都无法安睡,直到站出来为姐姐澄清事实真相后,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新闻发布会后,郑静芝又接受了一家香港电视媒体的专访,她表示自己是心疼姐姐才跳出来开记者会:“我家里管得严,小时候父母叫我去跟班,跟着姐姐一起,不让我姐姐单独的,所以我对我的姐姐比较了解。”她强调影片对姐姐的描述有些跟事实完全不符,对于影片渲染的性色彩,郑静芝也很生气,她表示郑苹如是张爱玲小说《色·戒》中王佳芝的原型已经是一个共识,这样的篡改无疑会扭曲大家对她姐姐的认知。[详细]
 
    真心所属——航空烈士王汉勋
 
  郑苹如的未婚夫王汉勋是空军战 士,1939年春,他曾两次写信约郑苹如去香港结婚,但国难当头,郑苹如一再推迟婚约,两人相约抗战胜利后再步入婚礼殿堂。
 
  出师未捷身先死,这对恋人为了抗战先后倒下。1944年8月7日,王汉勋在衡山执行军事任务时牺牲,时为上校大队长。如今王汉勋的名字镌刻在南京航空烈士公墓的纪念碑上。[详细]
 
 
    死后挨骂名
 
  

  在郑苹如被杀后,也有一种说法流传出来———她对丁默邨动了感情,因而在服装店里的关键时刻情不自禁,暗示丁默邨有危险,让他得以逃脱。

  历史的悲剧就在于历史真相被掩盖,甚至被歪曲,在流言蜚语下,这次刺杀汉奸的行动被说成是郑苹如设计诱杀丁默邨,但对丁默邨动了真情,这种说法被张爱玲的小说《色·戒》被进一步强化。这导致郑苹如以身报国的内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为外界所知,甚至被诬陷为“迷恋汉奸情人”而一度备受谴责。  [详细]

 
    母亲致函国民党高等法院

 

    为凭借敌势残害忠良、诉请严予处刑以彰国法事。

 
  郑苹如被枪决后,据说重庆中统局为她开了一个追悼会,也就算了。直到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开始审讯汉奸,她的家人向法院鸣冤控诉,“刺丁案”再度流传开来。一九四六年十一月十六日郑苹如之母郑华君为丁默邨杀害郑苹如致函首都高等法院云:

  女曰苹如,由上海法政学院毕业,爱国之志胜于须眉,二十六年承嵇希宗介绍,加入中央调查统计局工作,以获取敌伪情报及破坏工作为天职。丁逆默村、李逆士群均在沪西极司非尔路七十六号组织伪特工总部,丁逆担任主任伪职,专以捕戮我方爱国同志、献媚日敌为事。熊剑东曾为丁逆逮捕,熊妻与苹如共同设法营救。苹如前肄业民光中学,时丁逆适长是校,苹如借此关系,故得对丁逆虚与委蛇,冀从中获取便利。 [详细]
 
  
 
《色·戒》主角老易原型--丁默邨
 
  丁默邨(1901—1947),又名丁勒生。民国13年,丁默邨在上海加入国民党。民国29年,丁默邨任伪最高国防会议秘书长,集党、政、军权于一身。
  民国34年9月30日,蒋介石将他与另一大汉奸周佛海逮捕,一并解到重庆白公馆监禁。民国36年2月8日,丁默邨被国民政府首都高等法院判处死刑,时年46岁。 [详细]
  
(责任编辑:凌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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