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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热线:资兴党政干部投资别墅问题再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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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记者 吴兴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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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8月1日发表了《资兴党政干部投资别墅问题多》一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8月5日,中国郴州新闻网发表了署名“谢古”《多元投资激活资兴旅游 依波茵花园成旅游亮点》的报道,文章说:“一些知情的市民称,现在网上所谓‘别墅土地成本少计3万元”’、‘每人尚欠6万元的购房款”’、‘复式楼利润弥补别墅亏空’、‘未交房屋出租税费’等传说均与事实不符。”
事实真相如何?8月5日至6日,记者第三次到资兴,就中国郴州新闻网“谢古”文章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采访,现报道如下,接受网友监督。
关于土地成本少计3万元的问题
“谢古”的报道说:“每栋别墅少计土地成本3万元的说法,实际上经不起推敲,站不住脚。”7月22日,记者采访分管依波茵花园工程的市委副书记陈湘安和副市长杨晓南时,两名市领导告诉记者,依波茵工程土地费原来是每亩10万元,后来提高到12万元。
当天晚上,记者通过市委将城建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记者注)经理李国元请到招待所进行采访,记者问:“市委副书记陈湘安和副市长杨晓南介绍说,每亩土地费提高到12万元,你们怎么对别墅的土地成本还是以10万元计算?”
李国元经理说:“开始合同订的是10万,我们只能按合同办事。12万1亩,我们受得了?”
7月25日,记者第三次向资兴市委、市政府送了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后,陈湘安副书记很认真地阅看了稿件,专门致函记者,对稿件提出了4条意见,并就这4条意见给记者打了五、六次电话。陈副书记来电说:“第3页第12行——13行‘分管依波茵花园建设的市委副书记陈湘安和副市长杨晓南……’,建议改为‘分管依波茵花园建设的市领导……’。”记者在电话里回答说:“不点出身份,回答的问题没有权威性。”他欣然接受了,只是要求下文提到他时“用市里相关领导”。上述这段话包括省略的原文是:“分管依波茵花园建设的市委副书记陈湘安和副市长杨晓南告诉记者,每栋独立别墅的造价只有57.32万元。记者一看市委、市政府(开始提供的材料是以市委办、市政府办的名义落款的,7月23日离开资兴时,被市委有关领导换成了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名义落款的材料——记者注)7月20日专为记者准备的别墅成本材料,土地价是每亩10万元,与两名市领导介绍的12万元少了2万元,每栋独立别墅占地面积1.556亩,少计土地费约3.12万元。”陈湘安副书记对“土地价是每亩10万元,与两名市领导介绍的12万元少了2万元,每栋独立别墅占地面积1.556亩,少计土地费约3.12万元”未提出任何异议。
事实上,开发公司李国元经理早就说了土地价是12万元。在2005年3月24日依波茵别墅购房协调会上,有人问李国元经理:“土地出让价是多少?”
李国元经理回答:“12万元一亩。”
有人问:“包括土地价?”
李国元经理:“包括。我什么都不管了,国土局去管了。”
以上李国元经理的讲话有录音为证。
现在,开发公司按10万元1亩计算土地成本费,不是少计独立别墅的成本费是什么?
关于开发公司应补交的90.01万元土地补偿费
“谢古”的报道说:“2004年年10月份,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城建开发公司追补依波茵花园土地费90.01万元。城建开发公司以‘政策文件不溯及既往’和‘依法签订的合同不能随意更改’的正当理由,拒绝承认。”
为此,8月5日下午,记者在市委宣传部负责同志的引导下,采访了资兴市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局纪检组长、负责依波茵地基拆迁的何志洋。他说:“我们要开发公司补交土地补偿费,是在2004年的清欠中。按照新文件,其中应包括安置补偿费,应增加征地补差。我们政府增加给拆迁户的这一块是都按文件补偿到位了。”
记者问:“开发公司到底付了这90.0万元没有?”
何副局长说:“开发公司交没交,我还不很清楚。反正我们政府增加给拆迁户的这一块是都按文件补偿到位了。”
被征地拆迁的资兴市东江开放开发区罗围村村民将2004年8月10日他们与资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定的、统一印制的《征地补充协议》提供给记者。协议书上写道:对被征地的4个村民小组“总计补偿金额为贰百壹拾柒万肆千柒百贰拾玖元陆角伍分(2179729.65元)。”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资兴市国土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和郴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清理拖欠和应该给而未给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土地补偿费,责令开发公司补交土地补偿费。开发公司抗拒交纳,这是地地道道的抗法的行为,令人感到不解的是,到了今天,“谢古”的报道还称赞开发公司的抗法行为“正当理由”,真是咄咄怪事!
关于尚欠的6万元购房款
“谢古”的报道说:“独立别墅业主少交6万元购房款是事实,但却是事出有因。一是市委、市政府计划将依波茵整体转让,并已发布了招商引资信息,在这种别墅最后归属未定的情况下,业主才暂未交钱,但至今并没有说过不交钱了。二是开发商没有为业主办理三证,业主暂未交余款也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何况,社会上其他购买别墅的人同样也还没有交纳6万元余款,因此,少交6万元的说法不太科学,只是暂时还没有交到位,并没有什么猫腻可言。三是尚未交的6万元是因为工商银行少提供一成按揭贷款而造成的。原先市工行承诺提供七成按揭贷款,后来省工行只批准提供六成按揭贷款。目前城建开发公司仍在与工行联系,争取其履行原提供七成按揭贷款的承诺。”
资兴市有的干部看到这条报道后说:暂不说“谢古”关于“少交6万元的说法不太科学”,联系《资兴市党政干部投资别墅问题多》的报道,可以看出,开发公司没有办理“三证”的真正的、根本的原因之一,是市委、市政府要整体转让依波茵花园,是市委、市政府造成的(还有大量证据证明这点),“暂未交余款也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吗?因为交足这6万元购房款与审计结论风牛马不相及。且不说市委、市政府有没有不征求业主的意见就准备将花园别墅整体出售的这个权力,即使有,也不能成为购买了别墅的市委、市政府领导不按合同欠交6万元款项的理由。依波茵花园建成一年多了,没有整体出售,如果10年或更长时间整体出售不成,购买别墅的市委、市政府领导是不是就打算将这6万元购房款拖欠下去呢?还有,独立别墅业主早已与开发公司签定了《房屋预售合同》,并与东江湖旅游(集团)公司签定了托营即出租合同,已经得到托管经营即出租的回报的大部分,只是因为市委要整体出售,开发公司没有办“三证”,市委、市政府怎么能说别墅最后归属未定呢?不属于业主,属于谁?属于市委、市政府吗?
关于还在争取工商银行七成贷款的托词。据介绍,购买别墅的市领导绝大部分在2003年12月底以前就在工商银行办理了按揭六成的手续。到现在,争取七成按揭已经20个月了。群众说,如果10年争取不到,是不是要拖10年才交这6万元呢?
市委、市政府以开发商没有办“三证”为由不交欠款;开发公司在7月22日提供给记者的材料上说:“我公司将在为业主发放‘三证’前要求各业主将缺口资金补足到位或由工商银行按原承诺补足减少一年的按揭贷款。”购买别墅的市委、市政府领导坚持要先办‘三证’再交欠款,开发公司坚持要先交欠款才办证,照这样,这少交的6万元欠款,何时才会交呢。如果不交,未收到的270万元别墅(包括4套联体别墅)欠款利息要由开发公司承担。花园工程启动后,资兴市财政局曾先后贷给开发公司500万元启动资金,审计时,市审计局提出审计意见:“应计未计财政贷款利息630000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7.2%计算,从2002年12月至2004年8月时间21个月计算)(原文如此——记者注)。”
开发公司是个特困企业。据该公司经理李国元向记者介绍:“全公司原有30名职工,早已放长假,放长假的职工开始还发一点工资,后来,没有工资发了。现在,全公司只留了4个人。”作为购买别墅少交6万元的市委、市政府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是否忍心把欠交房款利息转嫁给这样一个特困企业及其职工呢?有的市民说,开发公司归市委、市政府领导,市委书记、市长分别任依波茵花园工程协调指挥部的顾问、指挥长,如果购买别墅的市委、市政府领导真有心尽早交纳这6万元欠款的话,催促开发公司办证,不就是一句话吗?开发公司敢不办吗?为什么反而把开发公司没有办理“三证”作为自己不交少交的6万元购房款的理由呢?
资兴市有的干部还说,“谢古”的报道还以“何况,社会上其他购买别墅的人同样也没有交纳6万元余款”为购买别墅、少交6万元的市委、市政府领导辩护是站不住脚的。一年多来,作为应该关心特困企业的市委、市政府领导为什么不可以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带头清欠,带头交纳呢,还要与社会上购买别墅的人相比,把自己降到一个普通群众的水平呢?“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的是干部”。实际上,社会上购房的人至今没有交,是“搭帮老爷喝杯酒”。市级领导未交,他们多了一块不交的盾牌。
6万元存到银行有利息,怎么能说没有按时交这6万元“并没有什么猫腻可言”呢?
关于复式楼补别墅亏空
“谢古”的报道说:“至于网上所说别墅亏了1000多万,亏空靠复式楼来弥补一事也同样不真实。根据2005年5月份资兴市审计局的审计结论,城建开发公司核定的别墅成本为每栋57.32万元,别墅的售价是60万元。虽然开发商没有多大利润空间,但并没有亏损,用复式楼利润去弥补别墅亏空也就无从谈起。”
关于别墅亏损1000多万元和要用复式楼赢利弥补别墅亏损说法,不是记者杜撰和猜测的,也不是空穴来风,《关于资兴市党政干部投资别墅问题多》的报道中已经明确地交代了一是李国元经理讲的,二是开发公司副经理陈志清讲的,分别是在今年3月24、3月30日有市工商银行、依波茵酒店负责人、有关业主参加的依波茵花园购房协调会上正式说的,讲话是根据录音抄录的。记者是作为反映群众的疑问提出来的。这一节的小标题就是“存不存在复式楼赢利补别墅亏损”。群众有疑问,有根有据地提出来,进行监督,未尝不可。
前一篇报道和前面关于少计土地成本、别墅私人花园不摊公用费用等材料,使人们完全有理由怀疑关于“市审计局根据2005年5月份资兴市审计局的审计结论,城建开发公司定的别墅成本为每栋57.32万元”的说法。
关于未交房屋出租税费
“谢古”的报道还说:“有关所谓市旅游集团公司已按托营合同,将一年的别墅租赁费4.2万元分两次打到了市领导的个人账户上,这一说法毫无根据,纯属子虚乌有。事实上,由于市场拓展有一个过程,旅游集团经营依波茵经营效益正处于一个上升阶段,但还没有进入预期状态。目前,只是按月支付了工商银行的按揭本息,至今为止,所有别墅业主并没有直接收到过一分钱的回报。”
关于将一年的别墅租赁费4.2万元分两次打到了市领导的个人账户上一事,这是7月13日,记者在采访东江湖旅游集团公司总经理兼波茵别墅经理赖胜民和依波茵酒店常务副总经理黎志刚时,他们两位提供的。记者因对其经营状况和这一说法怀疑,上篇报道已提到记者多次提出请提供财务报表看看的要求,后来未果,只好根据他们的口头提供的材料作出报道。
关于购买别墅的市级领导得没有得到回报的问题,“谢古”的报道自相矛盾地说:“目前,(依波茵酒店——记者注)只是按月支付了工商银行的按揭本息。”根据购买别墅的业主与资兴市工商银行签定的《个人购房借款合同》,还款实行的是等额还款法,即每月偿还本息2854.36元(据说后来又有增加。增加多少?记者到工商行采访,正副行长三人都不在家,没有获得准确的数据)。有的市民说,照“谢古”报道的说法,一年回报虽未得到4.2万元,但至少还是得到了34252.32元,这不是别墅托营的回报款即租金又是什么呢?怎么说得到回报是“子虚乌有”呢?这34252.32元既然是房屋出租收入,为什么不按国家规定交纳房屋出租税费呢?怎么说“未交房屋出租税费“与事实不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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