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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首批50个“长者饭堂”试点站下月开放

彭媛媛
2019年10月22日06:28 | 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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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首批50个“长者饭堂”试点站下月开放

  南宁市民政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南宁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长者饭堂”试点时间从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期限1年,这意味着南宁市首批50个“长者饭堂”试点站点将于今年11月开放。

  ●就餐老人可以享受餐补

  “长者饭堂”是指政府通过补助方式,选定的为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的场所。根据《通知》要求,南宁市将在各城区、开发区共设置50个“长者饭堂”开展助餐配餐服务试点。年满60周岁的南宁市城区户籍老年人(不包含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长者饭堂”用餐(午餐)每人每餐可享受2元的补助。

  同时,《通知》规定“长者饭堂”试点时间从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期限1年。目前,正在加快筹备前期工作,各站点具体投入运营时间以各站点发布的通知为准。

  除了明确老人的就餐补助,对于“长者饭堂”站点运营方可享受的补助,《通知》也作出了具体说明。

  如建设补助。纳入老年助餐配餐服务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2万元;城市养老服务中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3万元。

  运营补助方面,对每月平均每天就餐老年人在50人以下的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站点,每月给予运营补助1000元;就餐老年人在50人以上(含)的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站点,每月给予运营补助2000元;为高龄老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的,每份给予2元送餐服务补助。送餐人员可优先在社区低龄老年人、公益性岗位人员、社区志愿者中选择。

  ●试点站规范管理有要求

  在方便老人用餐的同时,“长者饭堂”的食品安全、卫生环境安全等方面,《通知》也提出明确要求。

  如,各助餐配餐点应统一命名为“××街道/××社区长者饭堂”,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统一的“长者饭堂”标识。室内也应在显著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投诉电话、助餐订餐流程等,做好服务指引,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投诉电话以城区(开发区)为单位统一。

  对“长者饭堂”站点运营方的监管,《通知》也制定了制度。政府要求各运营方要建立餐食留样制度,确保食品安全源头可查、出现事故可追责。要求各城区(开发区)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助餐承办机构的巡查和监管,市民政局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助餐用餐服务评估。

  同时,强化惩罚措施,对于餐饮质量较差、老年人投诉较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不到位的,或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和运营机构,由市、城区(开发区)民政部门以合适方式予以通报,并由服务购买方按合同中止服务,5年内不得参与“长者饭堂”项目。对涉及身份信息造假、冒用等行为的机构或个人,要取消补助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到“长者饭堂”用餐,看好“四环节”

  老年人的用餐服务流程包括登记、订餐、供餐、结算四个环节——

  ●供餐环节

  助餐配餐点按照老年人的订单对老人身份确认后再进行供餐或送餐,助餐配餐点要严格核实就餐人员身份。

  ●登记环节

  试点期间需要就餐的老年人持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到助餐配餐点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录入,通过信息系统生成老年人二维码、人脸识别、发放就餐卡的等方便老年人就餐。

  ●订餐环节

  需要每位老人提前一周预约下周就餐名额,并提前1日确定第二日食用菜谱。助餐配餐点应由运营企业(社会组织)安排专人值守,负责分发饭菜,收集订单等事宜。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通过电话、工作人员上门协助、微信、老年人配餐送餐服务信息系统等方式下单。助餐配餐点根据老人订餐计划统筹采购食材,按老人口味加工烹制,并将用餐预约情况录入老年人配餐送餐服务信息系统。

  ●结算环节

  明确了符合助餐条件的老年人,每周(天)提前选择菜式并交费以及各城区(开发区)、街道根据老年人配餐送餐服务信息系统记录按月与助餐配餐点进行资金结算等。

(责编:冯粒、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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