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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中的残疾人保障问题思考

2020年04月07日15:35 |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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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中的残疾人保障问题思考

中国残联和地方各级残联充分发挥残联作为人民团体的优势作用,广泛动员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凝聚残疾人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关键吃紧期的当下,还应该看到,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因此,各地在推进对疫情的联防联控同时,还面临着完成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任务。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6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要继续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落实脱贫攻坚方案,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政策落实,攻坚克难完成任务;特别提及,“剩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老年人、患病者、残疾人的比例达到45.7%。”“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要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实现应保尽保”。

既有的媒体报道和调研访谈也充分印证了这一点。残疾人群体作为弱势中的弱势,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过程中,相较于其他群体而言,更容易出现困难和问题,属于需要特别关照和兜底服务的重点救助人群。为此,亟待采取更有力的针对性救助措施,建立完善可兼顾应急救助与日常防控的长效管理服务机制。在优先保障各类残疾人群体基本的防控安全需求,确保及时满足其维持日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的特殊需求基础上,兼顾其脱贫致富和共同奔小康的共性需求。

一、建立完善针对残疾人群体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与服务体系

(一)更好地保障服务人员及其家庭的物质与精神需求

如何更好地完善或者弥补救助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首先要加强对提供服务群体的照顾和防护。尤其对于一线的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下沉干部和志愿者个人应关照好。只有先保护好他们,满足他们的自身防控需求,才便于他们更好地参与防护他人的工作。其次,给予必要的激励。对于他们的补助费用一定要高于平日的加班费。因为他们冒着被感染的风险在工作,或者说因为工作增加了被感染几率。从国家和社会层面而言,不能让他们流汗又流泪。建议在普通加班费(工资三倍)基础之上再增加至少一倍的补助,争取使补助达到4~5倍甚至更高。具体可根据不同地方的财力状况量力而行。同时要求对他们的补助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再次,要特别注意做好对这些服务者家人的防护和照顾。

总之,建议从物质和精神等多层面对服务人员及其家人进行保障和激励,使他们在工作中没有后顾之忧。

(二)建立完善针对残疾人群体尤其是心智障碍群体的特别救助支持系统

这方面需跟第一个方面结合推进。在面临当下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健全人和残疾人都可能遭遇一些服务不到位情况,此属共性问题。进一步来看,在这种非常时期,健全人的一些正常生活物资需求或精神需求,尚且因各种客观条件限制而可能得不到及时有效满足,更何况残疾人还有其更特殊的需求。

换言之,如果不对残疾人群体尤其是心智障碍群体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群体(这两类属残疾人群体中的最弱势群体),尽快建立具有针对性的特别关照和服务支持体系,那么在正常公共服务体系中,更难及时对他们由于身心障碍引发的特殊需求进行支援和救助。因此,在面临这样一个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从政府到社会亟需建立一套针对残疾人群体的特别援助机制和照料服务体系。这一体系需要具有针对性,包括程序和机制应进行专门科学的设计,对参与其中的服务人员要给予额外特别补助。

总之,从政府层面来讲,首先要辟出专门的财政资金从物质和精神方面予以支持。其次,要将政府主导与社会层面各种专业服务组织及志愿者的力量进行有机结合,有效整合人、财、物各方面资源,建立“普惠+特惠”的综合保障系统。唯其如此,才有可能使得残疾人和失能半失能老人这些特殊障碍群体的需求得到及时满足。否则,如果只是把他们跟健全人放在一起不加区别,他们在没有获得及时救助和照料情况下,则会因身心障碍难以自救,甚至引发一些极端不良的后果。以往的一些媒体报道的个案中已有先例。因为他们与健全人相比,本身处于弱势。在面对同样危机的时候,他们的应对和防控能力更弱,若不能得到及时针对性援助,更易被病毒感染,也更易在被病毒感染之后陷入生命的危机。

(三)建立针对残疾人服务机构和养老机构的统一救助保障标准

之前有媒体报道一些残疾人服务机构和养老机构出现聚集性感染情况,对此,建议制定相对统一的救助保障标准或者底线。其不应只包含对于这一群体本身防护需求和生活需求的系统保障,还应包括对服务人员的保障和激励。可延续前述解决思路,至少兼顾两个层面:一方面是对于残疾人群体的服务和保障系统的健全完善,以确保对于这些弱势群体的救助能达到预期目标,基本满足群体性的共性需求和个性化需求。另一方面是对提供支持和救助服务的人员及机构进行必要的保障和支持。从物质、精神、心理等多层面入手,既能保障提供服务者本人的基本需求,又能解决其家庭需求,使得他们在提供救助和照料服务时没有后顾之忧,进而更好地保证救助和服务的质量。

(四)将针对残疾人的心理干预纳入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服务和日常健康服务体系

此前报道和调研访谈显示,在面临类似新冠肺炎疫情之类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所有群体都不同程度会呈现出心理不适状态。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更易出现心理危机,也更易选择极端行为。为此,政府和社会应从顶层设计到基层服务的一系列环节中,将对于各类群体的心理干预和援助机制纳入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服务和日常健康服务体系中。尤其针对各类群体中最弱势的残疾人群体,更应建立具有适应这一群体特征的专业心理干预机制和服务系统,并匹配相应的人才及支持系统。

(五)将农村残疾人群体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及补短板奔小康有机结合

此前,多数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相较于城市较为薄弱,农村公共卫生防疫举措和医疗条件相对较差。其中,农村残疾人与农村健全人相比较,在自我防护和照料能力上更为弱势。因此,在新冠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多重任务要求之下,针对农村残疾人群体身处境遇的特殊性,应针对性建立和完善救助和服务体系。就目前呈现的需求来看,可优先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完善:

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尤其完善残疾人和老年人失能者的照料服务和医疗保障体系。当下,可借助疫情防控的需求,对薄弱环节进一步查缺补漏,充实完善。

二是针对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老年失能半失能者,建立特别照顾体系。尤其针对重度贫困残疾人,将满足他们基本生活照料需要与脱贫攻坚目标有机结合。

三是对于农村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应积极组织他们复工复产,帮助他们在非常时期拥有做工的机会和收入,使得他们的家庭能维持正常运转,防止脱贫人员二次反弹。

四是对农村残疾儿童,要特别予以关注和照料,做好隔离期间相应的教育服务和安全保障。

二、适时将管理服务经验纳入“十四五”规划

事实上,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于基层残疾人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历来高度重视,尤其对于农村和偏远地区的疫情防护和脱贫攻坚更是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落实包保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要加强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尤其是要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属、病亡者家属等的心理疏导工作。针对公共医疗资源和服务比较弱的地区和农村,习近平还指出,要加大对医疗力量薄弱市州的支持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要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强农村医务人员和基层干部培训,提供必要的防护物资。

此前,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讲话中指出,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要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他强调,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剩余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挑战,巩固脱贫成果难度很大。对此,要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做好工作、生活、安全等各方面保障,让基层扶贫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中去。特别强调,要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防止反弹。

因此,在当下多重目标任务交汇的形势下,建议各级政府均应特别重视作为弱势群体的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将其尽快纳入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与服务体系,健全和完善针对这一群体的应急救助与日常服务机制,全面加强机构和社区援助与服务工作,将疫情防控与重点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脱贫攻坚和补短板的总体要求有机结合,确保残疾人同健全人群体一道如期全面实现脱贫致富和奔小康。

下一步,在研究“十四五”规划制定之时,建议将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下残疾人的服务与管理问题纳入“十四五”期间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和建设之中,并将这种服务与管理引入未来常态化的公共健康服务和保障体系之中。

(作者陈功、王瑜,分别系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教授,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工人日报记者)

(责编:朱紫阳、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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