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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护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看看江西怎么做

2020年05月22日11:06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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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省安委办分别印发了《关于成立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的通知》《江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制度》,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制度和推进机制,推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实施。

省政府明确,由省安委会负责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工作,并成立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由常务副省长殷美根担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工作制度》规定,工作推进组主要职责为:

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三年行动”,提出全省安全生产和“三年行动”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定期研究解决“三年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督促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落实重点工作,制定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细则;

协调深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以最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

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推进组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由省安委办主任、省应急厅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为:

及时迅速传达工作推进组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指示,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抓紧落实;

拟订“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工作规则和相关制度机制,报工作推进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负责“三年行动”有关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会议会务工作;

联系各地、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调度、汇总、分析“三年行动”进展,并及时通报汇报;

组织起草“三年行动”总体或专题的阶段、年度综合材料和重要文稿;

负责组织全省性督查、检查、考核;

协调“三年行动”新闻宣传、媒体曝光、信访核查处置等;

为保障工作推进组高效、有序运行,建立了工作例会、工作专班、联络员、分析通报、媒体曝光、举报奖励、巡查考核、约谈问责等八项制度,统筹协调推进三年行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急管理部供稿)

(责编:温璐、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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