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红色资源保护意识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
人民网北京10月9日电 (孝金波、周静圆)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更好发挥“红色基因库”作用,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增强红色资源保护意识,更好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
据介绍,本次发布的9起典型案例包括陕西省延安市南泥湾三五九旅革命史迹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甘肃省榆中县兴隆山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烈士遗骸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湖南省韶山市毛新梅等十五名散葬烈士墓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康西瓦烈士陵园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朱枫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重庆市北碚区张自忠烈士陵园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河南省桐柏县红色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河北省灵寿县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在陕西省延安市南泥湾三五九旅革命史迹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针对革命史迹不同程度受损以及未纳入国家保护范畴情况,检察机关采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发挥上下一体化办案优势,督促实现烈士墓址和革命旧址全面系统保护。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烈士遗骸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检察机关以覃通寿烈士遗骸保护案为契机,立足于河池红色文化资源丰富、红色文化底蕴深厚的革命老区实际,注重以点带面,及时部署开展辖区内散葬烈士墓管护专项行动。工作中,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圆桌会议、磋商等方式,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形成办案合力,以办案实效回应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的社会关切,不断推动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水平全面提升,捍卫英雄烈士的荣光。
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既应当保护其有形的外观,也应保障其建设活动的合法性,避免产生负面社会评价。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朱枫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朱枫烈士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其纪念设施违法用地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不仅损害了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的形象和氛围,更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烈士入土为安的朴素情感。检察机关发挥检察监督作用,通过磋商和诉前检察建议方式,与行政机关凝聚共识,化解争议,共同推动烈士纪念设施用地合法化,保护英烈纪念设施,弘扬革命文化精神。
据了解,为切实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今年6月,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部署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要求发挥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作用,推动解决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捍卫尊崇英烈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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