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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小专班” 破解大难题

2021年10月30日08:31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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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胡传仁 汪帅强)“我现在非常后悔,自愿认罪认罚……”近日,经河南省罗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放火案开庭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被告人刘某之所以能自愿认罪认罚,与我院抽调的疑难认罪认罚案件‘小专班’(下称小专班)的功劳分不开。”办案检察官口中的“小专班”是罗山县检察院探索的以承办员额检察官为基础,以院领导、资深员额检察官、律师、社工等人员组成补充人才库,根据人才特长,因案情不同而组成的办案团队。他们专门负责攻克疑难认罪认罚案件和复杂刑事案件。同时,注重发挥犯罪嫌疑人亲属、辩护人、值班律师等多方力量,共同解决案件办理过程的“硬骨头”,促使犯罪嫌疑人改变对抗心理,自觉认罪悔罪,得到宽大处理。

  2021年6月,罗山县检察院对一起放火案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阅卷后得知,刘某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为发泄内心的压抑,用打火机将自家卧室里的衣物及床上用品点燃,致房屋内多处燃烧,后消防队员及时赶到并将大火扑灭。

  “我自己的房子,想烧就烧,我没有错,凭啥要治我的罪?”办案检察官提审时,刘某情绪激动,认为烧自己的房屋不构成犯罪,拒绝认罪认罚。面对这种情况,办案检察官向该院的“小专班”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请求启动该工作机制。

  “小专班”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经分析认为,刘某自幼丧父,母亲改嫁,由其叔父抚养长大,养成了偏执孤僻的性格,应从打开刘某心结方面寻找突破口。随后,工作人员挑选1名专业心理咨询师、1名辩护律师和刘某居住地的村支书,共同组建成“小专班”,协助检察官办好该案。

  接到任务后,“小专班”成员进行了深入的走访。专业心理咨询师结合刘某的性格特点、成长经历、家庭背景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教育;村支书通过组织调解,促使刘某妻子及邻居对其行为表示谅解,打消思想包袱;辩护律师则结合判例阐释法律规定,对刘某进行普法教育。面对情绪激动的刘某,“小专班”成员逐渐帮他解开法结、心结和情结。刘某的情绪逐渐缓和,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这项机制的启动有着严格的规范,必须经‘小专班’管理办公室评估同意后,方可启动。”该院副检察长邹国华说,该院还依法赋予“小专班”成员责任和义务,要求其主要采取法治教育、量刑比较、证据展示、亲情规劝、部门协同、反复推进等6种基本方法,找准策略,着力促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认罪认罚。

  据统计,此项机制实施以来,共促使48名犯罪嫌疑人从不认罪认罚到认罪认罚,该院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持续提升,普通刑事案件被告人上诉率也大幅度下降。

(责编:马昌、代晓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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