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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检察院对李微决定逮捕

2021年11月24日08:38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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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11月23日电(全媒体记者闫晶晶)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湖南省高级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湖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李微(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微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编:马昌、薄晨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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