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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制造业之都”赋能添智

——佛山法院知产审判护航创新发展工作纪实

2022年08月11日08: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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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粤盛夏,骄阳似火,走进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库卡科技园一片繁忙景象。前不久,总投资8亿元的园区二期项目破土动工,推动工业机器人技术落地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佛山被誉为世界制造业之都,2021年装备制造、家电家具、陶瓷建材等产业集群产值超万亿元,主营收超百亿元制造业企业27家,国家高新技术制造业企业超7100家,拥有制造业全国驰名商标162件,数量居全国地级市首位。

  先进制造业是技术创新的主战场,佛山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的背后,离不开法院的司法服务保障。近年来,佛山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实施最严格、最高效、最平等的知识产权保护,为服务佛山奋力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城市赋能添智。

  利剑出击,向恶意侵权者说“不”

  “现在有‘王牌’在手,我们要发大财了……”

  还在梦想着“发财大计”的谭某和李某万万没想到,等待他们的不是无限商机,而是牢狱之灾。

  佛山市宝某机械制造公司是一家研发、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的公司,独立研发系列纸品生产机械设备,市场前景良好。谭某正是该系列设备的研发工程师之一。

  2018年5月,前同事李某主动联系上谭某,让谭某提供设备图纸给省外的一家纸品机械公司,好处费按比例分成,二人一拍即合。

  由于宝某公司对设备图纸等资料实施了保密措施,谭某遂偷用他人账号下载图纸电子版,并以修改文件后缀等方式避开网关检查实施窃取。2018年6月至2019年2月,李某、谭某二人多次将设备图纸卖给竞争公司并获利22万余元。

  不久后,宝某公司发现竞争公司推出“高仿版”设备,顺藤摸瓜揪出内鬼,二人终落法网。

  “我们投入了大量精力和资金在设备研发上,也申请了多项专利。”庭上,宝某公司技术总监罗先生表示,李某、谭某二人的行为让公司高额研发费打了水漂。经法院查明,宝某公司至少损失230万元。

  创新成果来之不易,违法侵权必付代价。2021年6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作出判决,李某、谭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二年三个月。

  佛山法院有效发挥刑罚的惩治和震慑功能,依法惩处知识产权单位犯罪、有组织犯罪、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犯罪以及侵害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强化罚金刑适用。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理涉知产刑事案件501件。

  顶格判赔,让侵权者付出“真金白银”

  2021年,佛山陶瓷行业总产值超过1700亿元,涌现了东鹏、鹰牌、箭牌、蒙娜丽莎等中国名牌陶瓷企业。盛名之下,一些不法商家动了搭便车的歪心思。

  蒙娜丽莎公司就遭遇过“傍名牌”。2018年,其注册 “超石代”商标,并对相关岩板产品及标识进行了广泛宣传。

  谁料,2019年,蒙娜丽莎公司发现市场上同类型的岩板产品及包装上也使用了“超石代”标识,便将生产厂家某岩板公司诉至法院,索赔320万元。

  经调查,被诉标识与蒙娜丽莎公司“超石代”标识构成实质性近似,且岩板公司故意将“超石代”作为企业名称,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期间,面对法院责令提供财务账册等证据材料,心虚的岩板公司始终拒不配合。

  被诉产品的实际销售利润难以获知,如何合理认定侵权获利考验着司法智慧。该案主审法官、佛山中院民三庭副庭长郑正坚据此适用举证妨碍规则,综合岩板公司宣传的获利数额、侵权事实、侵权故意、拒不提供财务账册等情节,全额支持蒙娜丽莎公司的合法诉求,顶格判赔320万元。

  “高额判赔让空手套白狼者付出真金白银乃至沉重的侵权代价,清晰传递出佛山法院强化知产保护、提高侵权代价的鲜明导向。”蒙娜丽莎公司代理律师何俊表示。

  步入工业4.0时代,制造业迎来重要变革,知识产权作为创新驱动发展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资源,成为推动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也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针对权利人举证难、赔偿低等问题,佛山法院依法适用证据保全、调查取证、证据妨碍等制度,明确不提交或提交虚假证据、毁灭证据应承担的不利后果,准确查明侵权赔偿事实。对于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落实惩罚性赔偿或在法定范围内提高赔偿数额,提升损害赔偿标准科学性、合理性。

  今年3月,佛山中院出台《关于为佛山新时代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业创新高地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明确提出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新能源等高端制造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以提高惩罚性赔偿适用、探索诉讼诚信机制等11项举措攻坚知产审判难题。

  联动协同,扩大知产保护“朋友圈”

  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成为大势所趋。佛山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跨界融合。其中,数字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数字版权,营造良好的数字版权生态至关重要,构建著作权保护大格局正是应有之义。

  2021年10月,某电子有限公司起诉某新材料科技公司等10家企业,认为前述企业未经授权擅自在网上渠道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美术字体,构成侵权。在接到该批案件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立即联动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初次会面,双方对赔偿方案分歧较大。在法官指导下,调解员从案情、赔偿范围、司法判例等方面析法明理,最终顺利促成案件达成和解,电子公司撤回起诉。

  上述美术字体数字版权纠纷的高效化解,是“一门式”和解机制发挥协同保护作用的缩影。

  2020年4月,禅城区法院与佛山市版权局及有关调解组织、行业协会联合推出了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法院将部分著作权纠纷案件分流至佛山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

  “一门式”和解可选择当场履行完毕、签订和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出具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等方式终结纠纷,双方当事人无需支付调解费用。而对未能达成和解的,则进入诉讼程序,由法院快速受理。2021年,有近8000件著作权案件借助该机制得到快速解决。

  “这项机制融合知识产权专业领域的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让企业维权速度更快、成本更低。”全国人大代表、佛山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工程师苏荣欢表示。

  除了探索“一门式”保护外,佛山法院加强与市版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等部门协作,以联席会议制度、签署备忘录多种形式,积极打造诉调对接、立案信息查询、取证调查等绿色通道,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有机衔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吁青 吕慧敏)

(责编:薄晨棣、梁秋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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