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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中院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纪实

2022年11月15日08: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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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前三季度,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诉前调解行政案件15件,诉前协调成功7件,诉前转诉中调解成功2件,调解成功率达60%,较往年同比上升50%;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5件,同比下降近30%。数据的一升一降,体现出人民法院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成效。

  今年以来,六安中院着力完善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工作机制,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突出前端化解,注重源头预防,推动行政争议解决在早、解决在小,提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质效。

  为高效诉前调解“搭台子”

  “真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问题。”吴某说。近日,六安中院通过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圆满化解吴某等9人诉某区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

  此前,吴某等9人对某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要求撤销重作。法官受理此案后,了解到争议焦点在于吴某等9人对安置房源不满意,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就补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行政争议能否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既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更直接影响地方政府的形象。

  今年以来,六安中院积极探索完善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开展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受案范围、工作程序、诉调对接、考核机制等内容,实现全流程制度化管理。

  为进一步为人民群众提供灵活、多样、便捷、高效的行政纠纷化解途径和平台,六安中院与六安市司法局联合设立了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从人大代表、公职律师、退休机关干部等人员中选聘特邀调解员,进驻中心开展常态化诉前调解工作;完善调解中心工作制度,推动将行政复议案件纳入诉前调解范围,促进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实现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合力化解、实质化解。

  同时,六安中院充分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安排审判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专门负责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并规范相应的工作机制,尊重当事人对解决纠纷机制的选择权,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用纠纷实质性化解“暖民心”

  “我就相信朱法官的话,她是真心为我们老百姓着想。”一起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行政争议案件通过诉前协调机制圆满化解后,当事人秦某对六安中院承办法官朱思荣连连称赞。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朱思荣多次前往秦某所在地,耐心询问其所思所想。问题的症结是秦某比较担心安置的房屋质量。朱思荣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最终促成秦某与政府相关部门重新签订货币化补偿安置协议。

  如何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行政争议诉前协调的力度和温度?

  在案件处理中,六安中院坚持聚焦主要矛盾,厘清当事人真实诉求,按照政府主导、法院指导、多方参与的原则,以涉诉行政机关承担争议化解主体,多方主体协同配合,形成矛盾化解合力。依托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平台,该院积极对接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等各方面力量,凝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推动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互动沟通,理性、平和、依法解决争议,提高行政争议化解实效。

  在诉前协调过程中,六安中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为群众排忧解难、纾困救急贯穿始终,主动沉下身子、放下架子,注重厘清当事人的真实诉求,聚焦主要矛盾,找准导致行政争议的焦点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协调工作,用真情实意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推动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的办案效果。

  以强化行政争议预防“治未病”

  减少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是“上上策”。

  自2011年以来,六安中院连续11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对全院行政审判的基本情况、行政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在诉前协调过程中,针对发现的行政执法瑕疵问题,六安中院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以个性问题一案一建议、同类问题专项建议、共性倾向问题应对性建议等形式,发挥司法建议的预防和指导功能,帮助行政机关解决实际问题,规范行政行为。

  在某加油站诉某区政府不履行行政协议一案的诉前协调中,六安中院发现政府正在推进落实原告的相关诉求,于是立即出具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大推进力度,尽快履行协议内容。司法建议书发出后,很快得到有效反馈,既避免了政府可能承担的诉讼风险和不良社会影响,又快速解决了某加油站的真实诉求。

  此外,六安中院还积极拓展延伸,开展多形式普法活动,扩大诉前协调在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今年,该院先后在叶集、裕安、霍邱、霍山等区县行政机关开展专题法治讲座,通过选择典型案件以案释法,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周瑞平 崔世敏 汪坤)

(责编:薄晨棣、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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