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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下药清除企业发展“病灶”

——浙江义乌法院深化破产审判工作纪实

2023年02月19日08: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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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浙江省首家专门办理金融及破产案件的专业化派出法庭——义乌市人民法院福田金融法庭挂牌成立以来,法庭锚定高水平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的司法需求,充分释放破产专业审判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效能,打好有效拯救和有序出清的“组合拳”,累计审结破产案件195件,化解债权434.5亿元,盘活工业用地792余亩,处置房屋面积42万余平方米,妥善处理在建工程30余项,为市场发展提速,为营商环境增效。

分拆式重整焕重生,企业摆脱“疾病缠身”

“1亿元!成交!”经过网上竞拍的多轮竞价,一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以1亿元的价格成交,溢价率超20%。

2021年8月,浙江省义乌市唯一一家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权,被多名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义乌法院受理后发现,该公司的核心资产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评估价值8000万元,但资质的有效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若该公司因清算程序主体灭失或未能顺利展期可能会导致资质失效。在这种情况下,对该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成为解决问题的首选路径。

然而重整之路困难重重——该公司的特级资质即将到期,公司涉及债权申报超过31亿元,债权人达600余人,所涉工程项目约100个,遍布全国各地,面临不同程度的农民工欠薪问题。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义乌法院采用分拆式的重整方式,将公司现有资产分拆为运营板块和非运营板块两个部分。运营板块即将公司相关资质保留下来,通过公开竞价引入战略投资,公司资质得以保留,企业得以重焕新生。其他资产包括土地、房产等及所有负债分拆纳入非运营板块,通过变现加速债权清偿。

在法院的努力下,最终成功引入破产重整资金1亿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得到100%清偿,170名职工的就业问题、近400名农民工工资得到妥善解决。

“我们本着应救尽救理念,识别研判企业剩余价值,根据主营业务、资产类型、价值的不同,采用分拆式重整模式将破产公司资产拆分处置,双轨并行加速债权清偿和资源重整。”福田金融法庭庭长龚益卿介绍道。法庭成立以来,已采用这种方式妥善处理了15件破产重整案件,有效救治“病企”。

定制式和解促和谐,临困企业得以“喘息”

“感谢义乌法院给我们公司存续下去的机会,我承诺一定尽快偿清欠款!”2022年1月7日,义乌中赢网络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向承办法官余芹保证道。

该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的小微企业。2021年8月,义乌法院受理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案后,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表达了强烈的继续经营意愿,并声称如果能撤销他的限制高消费措施,他通过努力可以在半年内将所有债务清偿。

考虑到该公司是一家“互联网+建筑”的新型公司,为了保护新业态发展,义乌法院量身定做了和解方案:综合公司现存资产情况和经营前景、蒋某目前的工作情况、全体债权人的意见后,明确了税收债权优先清偿、普通债权分期逐步全额清偿的方案。

为了让蒋某能放开手脚经营,创造更多财富用于偿还债务,经债权人同意后,法院解除了对蒋某的限高措施。

目前,该公司的税收债务已全部清偿完毕,普通债务也正按照双方的协议逐步清偿,按照和解方案,普通债权清偿率将达100%。

“我们在办理和解案件时坚持一企一策,寻求维护多元利益的最优解。”余芹告诉记者,破产和解不能一刀切,需要因企施策,通过分段履行、债务宽限或减免、解封、信用修复等为危困企业精准“开方配药”,避免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因暂时的困境被宣判“死刑”。

审慎式清算促盘活,唤醒“沉睡”要素资源

昔日拥有先进生产设备及技术的外商独资企业,却因实际控制人向金融机构、民间肆意借款、举债、互保等,引发社会矛盾及大量诉讼,甚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约1.4亿元,新中鑫针织有限公司因此陷入停业停产绝境。

2021年4月,义乌法院受理新中鑫针织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后发现,该案债权人众多、债权种类相对复杂、债权跨度时间长、计算复杂,此外,债权人之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利益纠葛深。债务人实际控制人朱某又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其大多数借款由债务人担保,案件情形复杂。

“在处理这类刑民交叉的案件时,我们坚持审慎原则,一是审慎指导管理人有序开展债权申报、审核工作,为公平分配提供保障。二是审慎应对衍生诉讼及相关事项,前后共组织三次庭审,对关键书证进行鉴定,严格依法认证各方证据。”该案承办法官介绍道。

最终,在义乌法院指导并监督下,该案于2022年12月8日终结破产程序,为25名债权人确认债权2.75亿余元,100%清偿税收债权并足额清偿职工债权,同时盘活土地88.1亩,释放厂房资源2.9万平方米,既有力保护了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使得各方平等受益,也让被停产停业企业占用的土地、房产等重新进入市场,成为流动的资源。

(人民法院报记者余建华、通讯员张亦含 李威)

(责编:代晓灵、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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