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疗护——
让每个生命活得更有尊严
浙江医院医疗照护病房的护士在病房内为患者梳头。 |
河北省沧州市人民医院安宁疗护科护理人员陪伴患者进行室外活动。 |
深圳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展示生前预嘱公证书样本。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市、浙江省、湖南省为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省(市),天津市南开区等61个市(区)为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区)。目前,3批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已覆盖全国185个市(区)。
安宁疗护,是指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在临终前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多年来,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地区建立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扩大服务供给,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各地安宁疗护服务有哪些新经验?如何推动这项服务取得更大进展?记者进行了采访。
“疗”和“护”同步进行
97岁的李大爷之前因患多种基础性疾病在北京某医院住院,医生判断其生命已进入临终期。难忍疼痛的李大爷在清醒时告诉家人,希望出院。经过商量,7月中旬的一个夜里,家人将其送往北京松堂关怀医院。记者不久前到病房时,看到他状态稳定,能坐着和家人、病友聊天。
“很多事情要顺其自然。”李大爷说,来到关怀医院后,医生对他提供了心理治疗,经常对他进行生命教育和心理抚慰。
曾是北京某高校教授的李大爷在医院还遇到一名他教过的学生。这名学生患有脑血栓,两个月前入院时处于瘫痪状态,经过综合治疗,如今能走能动,每天做操、唱歌。看着学生恢复得不错,李大爷的心态好多了,更愿意配合治疗。
李大爷的儿子说,关怀医院的疗护过程更考虑患者感受,既通过医疗手段减轻痛苦,又通过心理关怀消除恐惧;同时还经常和家属沟通治疗方案,服务很贴心。
自2017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启动两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安宁疗护服务,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
近年来,多个城市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北京市2022年出台《北京市加快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每区至少设立1所安宁疗护中心,全市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床位不少于1800张”的目标。陕西省西安市鼓励医养结合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安宁疗护服务,探索推动将居家和机构安宁疗护服务费用,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范畴。
“此前很多医院缺乏安宁疗护服务,患者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很痛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北京松堂关怀医院院长李松堂说,临终患者需要专业的医护支持,更需要亲人陪伴和精神慰藉。安宁疗护的理念是以病人为中心,强调“疗”和“护”同步进行,进一步改善患者生存质量,让每一个生命都活得更有尊严。
“医”和“养”深入结合
看着安详地躺在床上的母亲,张晴宇悬着的心,稍微放下了些。
张晴宇的母亲已90多岁高龄。受手术、病症等影响,老人的语言功能退化,不久前突然不能自主吞咽,一连几天无法进食。打听到湖南省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设有安宁疗护病房,张晴宇赶紧将母亲送了过来。在医护人员的精心疗护下,老人身体状况逐渐好转,医疗费用还能从医保中结算。
这种将“医”和“养”结合的创新实践,得益于湘潭市推出的医保配套政策:对入住安宁疗护病房的患者,医疗报销费用按每天200元的标准包干结算。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向明凯说,入住安宁疗护病房的患者,多是癌症晚期病人、瘫痪并伴随严重并发症患者、器官重度衰竭病人。医护人员把治疗的重点放在帮助患者减轻病痛上。
安宁疗护是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社区医院可以发挥大作用。62岁的北京市民张华(化名)3年前被确诊贲门癌,一直在家休养。去年年底,老人不慎摔倒,出现了神志不清等症状,生活不能自理,两个女儿昼夜轮班照料老人生活起居,工作、生活压力很大。得知丰台区蒲黄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她们便决定送老人来试试。在这里,医生为张华制定了详细的照护方案,每天有护工和志愿者照料起居,老人恢复得不错。
丰台区蒲黄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刘宏说,作为北京市首家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的安宁疗护中心,蒲黄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已逐步形成了以社区家庭医生为特色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
引导医院设置安宁疗护科,鼓励相关科室设立安宁疗护床位,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为安宁疗护中心,探索“居家—医院”一体化的安宁疗护模式……随着各地整合医疗资源,扩大服务供给,安宁疗护正逐渐被更多患者了解。
制度和保障要跟上
广东省深圳市的杜女士不久前到深圳市公证处做了一份生前预嘱公证,事先申明了自己临终时“要或者不要什么医疗服务”“我希望使用或者不使用生命支持治疗”“我希望别人怎么对待我”等事项。杜女士希望自己决定生命末期的疗护方式。
推广安宁疗护,需要相关制度保障。以尊重患者意愿的生前预嘱为例,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施行。条例规定,收到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提供符合条件的患者生前预嘱的,医疗机构在患者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实施医疗措施,应当尊重患者生前预嘱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通过生前预嘱,事先对自身的医疗护理方案做好安排,具有法律效力。”广东省深圳市公证处业务指导与研发部副部长胡晓晖说,以前针对临终患者是否采取一些维持生命的医疗措施,医生主要根据专业医学知识、医疗准则和家属意愿等做出判断。《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实施后,患者的意愿得到尊重,医生执行患者意愿有了法律依据,既降低了法律风险,又极大提升了患者生前预嘱的可执行性。
“安宁疗护的一个理念是以病人为中心,核心要有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天津医科大学临终关怀研究中心主任史宝欣认为,由于一些历史文化传统、现实因素和缺乏相关制度的影响,公众对安宁疗护的认知出现两重性,即在理论层面的认同和在操作层面的无所适从,影响了安宁疗护服务的普及和发展。在国外,安宁疗护有相关法律提供支撑,患者在治疗早期就得到医生充分告知、对病情有科学全面认识,患者对每个步骤有选择权,减少了很多法律问题。
实施安宁疗护还涉及标准、医保问题。比如,明确医生实施安宁疗护的具体标准,给医生提供操作依据;探索将患者在安宁疗护期间产生的费用纳入医保范畴,由医保支付等。
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安宁疗护以缓和医疗为主,医护团队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为患者提供心理疏导、生命教育等服务,相关收费标准未明确,导致很多项目仍处于无偿阶段。此外,现有的医疗机构考核与评价体系、相关学科教育和人才培养也尚未完全跟上。
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会长王瑛认为,要做好生前预嘱、安宁疗护、医保支付等制度衔接,配置好相关医疗资源,同时强化安宁疗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多学科人才团队,切实推动安宁疗护服务取得更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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