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财产线索向谁反映?财产线索接转中心破解执行难题
人民网北京12月20日电 针对“执行案件财产线索难提交”“核查流程不顺畅”等突出问题,北京法院在全市统一建立了执行财产线索接转中心。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心运行情况。
申请执行人、案外人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但无法联系到法官,如何及时将线索提供给法院,实现执行回款?对此,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旭辉介绍,北京全市法院执行局均设立了财产线索接转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接收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案外人无论是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还是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有与被执行人有关的财产线索,均可以向执行法院财产线索接转中心提交。
据介绍,提交财产线索的方式有三种。申请执行人、案外人可以通过12368法院诉讼服务热线提交财产线索,12368热线登记后,将派单至各院财产线索接转中心处理;也可以直接拨打各院财产线索接转中心的对外专用联系电话;还可以直接来法院现场或者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财产线索,各院财产线索接转中心将统一接收、逐一审核、登记受理。
财产线索在受理后能否得到及时处理?李旭辉表示,结转中心将在24小时内移交承办法官核查处理,承办法官在7日内调查核实,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法官在3日内采取控制措施。
如果财产线索明确具体、情况紧急的,接转中心将实时联系承办法官,对核查属实的财产线索,可立即采取控制措施。承办法官核查完毕财产线索后,向接转中心反馈核查结果,由接转中心在2日内回复线索提交人。
此外,接转中心还将对承办法官核查财产线索情况定期督办,法官接收线索后超15日未反馈核查结果的,将启动专项督办程序,绝不让申请人、案外人提供的线索“泥牛入海”。
北京高院执行局局长刘海东提到,此前,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办理的“申请执行人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1亿余元。执行立案后,经法院依职权统一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
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对内蒙古某公司应收账款的财产线索,并提供给西城法院财产线索接转中心。经审核,中心迅速将该线索移转至执行法官,执行法官立即向次债务人即内蒙古某公司送达司法文书,冻结被执行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和未到期债权1亿余元。目前,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执行案款共计2500余万元,后续案款将持续分期分批到账,促成了债务的顺利清偿。
据了解,今年前三季度,全市法院财产线索接转中心接收线索8971条,成功查控财产3927件,有力促推3184件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执行到位金额5.6亿余元。(高清扬、实习生 边优然)
北京法院执行财产线索接转中心联系指南。北京高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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