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爬高楼踩泥土查了183个水表
“王法官,我们已领到工程款,工人的工资有着落了,多亏您不厌其烦地查验水表,公正高效作出判决。”近日,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法官王蔓接到霍山县某供水公司代表打来的报喜电话,不禁感到很欣慰。
事情还要从2022年6月说起,重庆某建筑公司总承包了霍山某产业园建设工程,并将供水安装及配套工程交给霍山县某供水公司施工。双方签订《供水工程施工合同》后,供水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如期完成了工程。产业园总工程也分批次验收通过,具备通水条件。根据重庆某建筑公司与建设方的施工合同约定,部分工程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重庆某建筑公司以无款项支付为由拒绝验收供水安装及配套工程。同年12月,供水公司只得自行组织验收,并多次向重庆某建筑公司提出结算剩余工程款的要求,对方始终拒绝或拒接电话。无奈之下,供水公司一纸诉状将重庆某建筑公司诉至霍山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向被告重庆某建筑公司邮寄送达了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被告均予以签收。然而,到了开庭当日,被告却未出庭参加诉讼。庭审结束后,王蔓多次尝试电话联系重庆某建筑公司相关人员,但未能如愿。
细心的王蔓发现,虽然建设方已经对整个产业园验收通过,但案涉供水安装及配套工程并未签字验收,而是原告自行验收通过的。仅仅凭借原告提供的证据和当庭陈述无法准确判断工程完成情况。
为了全面客观地了解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公正判决,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王蔓决定前往产业园对水表安装数量进行查验。
此时已是深秋时节,刚刚下过一场雨,空气湿冷。王蔓带着书记员和供水公司员工高某、建设方代表来到产业园。据高某介绍,产业园共有1栋办公楼房、18栋厂房,供水公司主要负责安装办公楼内楼梯间过道里的室内水表和厂房用表、绿化用表、消防用表等室外水表,共计183个。
望着19栋办公楼房、厂房,高某试探性地问道:“这么多的厂房,王法官你们真的要一一查验么?这个工作量可不小啊。”
“是的,我们只有对每一个水表进行查验才能确定工程完成情况,赶紧开始吧。”王蔓说道。
在高某的带领下,王蔓和书记员先对办公楼的每一层、每一个房间的水表都进行了查验。办公楼有8层,每层均有水表,加之当日入住办公楼的公司正在使用电梯运送桌椅板凳等大件物品,等待电梯需花费较长时间。为节省时间,王蔓决定爬楼。
王蔓仔细确认了每个水表的规格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都显示有吨位数、水龙头是否正常通水,并一一拍照取证。
随后,王蔓又开始对18栋厂房的室外水表进行查验。室外水表一部分安装在园区绿化带中,一部分安装在园区二期施工区域。刚下过雨,绿化带上和施工区域泥土湿软,不一会儿,王蔓和书记员的裤脚和鞋子就都沾满了泥土。
查验结束后,高某感慨道:“没想到王法官您看起来挺柔弱的,办起案件来如此认真,我还以为看个大概就行了,你们竟然这么严谨仔细。”
王蔓笑着说:“我们查验清楚既是对你们负责,也是对被告负责。”
经过整整一下午的奔波,王蔓终于将183个水表全部查验清楚。
次日,王蔓将现场调查的查验笔录、拍摄的照片以及质证通知书邮寄给被告,但被告签收后在法庭给予的质证期限内未予回复。
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被告重庆某建筑公司支付原告霍山县某供水公司工程款31.5万元。原、被告均表示服判。
判决生效后,原告得知霍山某产业园建设方即将向重庆某建筑公司支付一笔工程款,该款足够支付本案的判决金额,迅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冻结了该笔工程款后扣划成功,霍山县某供水公司顺利领取了全部工程款。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作为一名办理建工类案件时间不长的新手,我未曾想过会成为一个经常下工地的法官。随着一起起案件的调查、审理,现在的我深切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专业法官,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会沉淀多少真情,才能努力将每一个案件都案结事了。”王蔓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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