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社会·法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险公司不得以涉嫌欺诈为借口拖延理赔

2025年01月03日15:21 | 来源:人民网
小字号

人民网北京1月3日电 (记者郝萍、梁秋坪)当下,有部分消费者担心保险公司会以反欺诈调查为借口拖延理赔,金融监管部门如何统筹消费者保护与反保险欺诈两者之间的关系?对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李有祥在今日召开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作出回应。

李有祥指出,保险欺诈行为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增加了保险产品的运营成本,抬高了保险产品的价格。可以说,每一次骗保的背后都是守法者替不法分子买了单。打击保险诈骗,遏制违法犯罪,最终受益的是全体保险消费者。在此,我们郑重倡议,广大保险消费者要增强反诈意识,主动远离欺诈行为,共同守护资金安全。

李有祥介绍,近年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反保险欺诈工作实践中不断优化工作理念。2024年8月,发布实施的《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明确规定,保险机构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反欺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保险服务质效。保险机构收到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理赔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作出处理,没有确凿证据或线索的,不得以涉嫌欺诈为借口拖延理赔、无理拒赔。

李有祥表示,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将持续推动保险公司改变反欺诈工作过度依靠理赔审核的传统观念,将反欺诈工作融入产品设计、承保、核保、核赔、挽损等各个环节,通过全流程、贯穿式的反欺诈工作提升核保理赔质效,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编:梁秋坪、邓志慧)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