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人民网北京1月13日电 (薄晨棣、高清扬)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守护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典型案例。
最高法介绍,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6件,涵盖大熊猫国家公园、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武夷山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区域,涉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破坏森林和矿产资源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
近年来,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数量逐步下降,但一些重点领域的犯罪依然多发高发。本次发布的案例一“韩某公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环境刑事司法的打击、震慑、预防、教育功能,依法惩治在国家公园区域内实施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体现了以最严法治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决心。
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对依法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案例二“荥经县某水电站诉四川省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等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中,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因划定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需要退出经营的水电站补偿案件,判令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补偿的法定职责,依法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国家公园区域内相关经营主体有序退出,妥善平衡绿色发展与民生保障的关系。
国家公园建设是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气候变化,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案例四“谢某军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人民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坚持生态修复优先,通过综合考量行为人积极按照作业设计在指定区域先行补植修复等情节,依法适用缓刑并判令行为人承担异地植被恢复责任,及时恢复森林固碳增汇生态功能,对于司法服务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积极意义。
此外,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案例五“三亚市人民检察院诉某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人民法院针对被告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区林地、严重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行为,依法判令其承担生态服务功能损失、林木资源损失以及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有力维护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廊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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