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实施推进民事检察高质效办案18项举措
打造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新亮点
2025年03月26日08:26 |

本报合肥3月25日电(记者吴贻伙)3月25日,安徽省检察院印发《关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全面推进民事检察高质效办案的十八项举措》,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聚焦民事检察监督主责主业,推动构建民事检察“大管理”格局。
据了解,十八项举措覆盖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在业务管理方面,进一步健全案前及时提醒指引机制,包括建立类案提醒机制、类案监督指引机制,健全民事检察高质效办案规范体系、民事检察宏观业务质效分析机制和民事检察专项引领办案机制等。在案件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案中全程监管指导机制,包括优化提请抗诉案件省检察院统一把关制度,完善重大案件报告、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机制,健全办案程序和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及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探索对在办案件的实体问题进行系统巡查机制,建立民事检察依职权监督正面和负面清单制度等举措。在质量管理方面,进一步优化案后科学评查研判机制,包括健全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跟踪问效机制、完善民事检察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常态化开展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回头看”、健全典型案事例一体化培育选编机制等举措。
安徽省检察院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加强统筹谋划,上下联动,创新实践落实和理论研究机制,强化对“三个管理”结果的运用,因地制宜逐项抓好落实,着力打造具有安徽辨识度的民事检察“三个管理”工作新亮点。
来源:检察日报
(责编:薄晨棣、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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