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市法院上清法庭
执行和解249万元工程款
2025年04月02日08:39 |

本报讯 3月31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上清人民法庭执行和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额达249万余元。
据悉,某开发公司及其两名股东均为同案被执行人,其拖欠申请执行人工程款249万余元未支付。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开发公司因有项目正在建设,提出分期还款及解冻账户的请求。而申请执行人表示需提供履行担保,方可同意解冻账户。
为有效兼顾双方诉求,承办法官提出解决方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分期付清所欠工程款,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的账户冻结,法院对某开发公司的土地和不动产继续保持活封措施直至履行完毕。(张隆 甘兆扬)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编:温璐、马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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