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安: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近日,在江西省万安县委政法工作会议上,万安县人民法院院长何淡良关于该院积极探索的一项多元解纷新机制——“143+N”纠纷治理机制的经验交流发言,赢得了全体与会人员点赞。
2021年10月,“143+N”纠纷治理机制开始在万安县弹前乡阳坑村进行试点。截至目前,全县无讼村已达71个,占比达46.71%,止讼、化讼、少讼乃至“无讼”的局面正在逐步形成。2024年,该机制被江西省委政法委评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江西实践先进典型”。
缘起:一起邻里纠纷引发机制探索
2014年,万安县发生的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当事人不满处理结果,连续多年上访。
2021年8月,新上任的万安县委书记陈海民得知情况后,向该县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体提出了一连串问题:“邻里纠纷真的会一下就激化成命案吗?纠纷的根源有没有人去管理、消除?如果平常有人管、有人过问,还会酿成这样的惨剧吗?这些问题提醒我们应该建立一个怎样的机制?”
面对这一连串涉及基层矛盾纠纷治理的问题,万安法院针对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认真思考、深入调研、大胆探索,提出了创建“143﹢N”纠纷治理机制。
“‘143+N’纠纷治理机制,就是以降低万人成讼率为治理目标,系统整合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资源,构建以县、乡(镇)、村(社区)、组的调解力量,形成以纵向联动为‘主干’,以行业调解组织横向覆盖为‘分支’的诉前解纷网络,同步建立三级法官协理机制,全程做好法律咨询、指导、服务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何淡良介绍。
2021年10月,该机制首先在万安法院挂点的弹前乡阳坑村开始试点。2023年,万安县深化改革委员会以1号文件形式,将该机制列为该县重点改革项目,确定以万安法院为协同枢纽单位,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并就该机制的时序安排与关键节点等作出了系统部署。
在万安法院的推动下,万安县委政法委于2023年5月出台了《建立“143﹢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县推广该机制。2024年2月,万安县委政法委又出台了《万安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四级联动”机制实施方案》《万安县纵深推进“143﹢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改革方案》,为该机制的成功运行指明方向。
“万安县‘143﹢N’机制的特色和亮点主要体现在,注重以降低万人成讼率为牵引,进一步压实各乡镇的主体责任,同时更加注重矛盾前端的预防、排查和调处,更加注重组、村、乡、县的四级联动,并加强横向行业的联调联动。”何淡良介绍。
“几年前,我们对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方面的难题与困惑,今天终于找到了答案!”不久前,陈海民在万安法院调研时,这样评价“143+N”纠纷治理机制。
挖“根”:四级联动构建解纷最强合力
“我们现在可以安心生产了,真心感谢你们!”近日,随着最后一名村民在调解协议上按下手印,一起涉及49户209人的群体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采石场负责人张某向万安法院高陂人民法庭庭长胡伟等人致谢。
位于万安县韶口乡韶口村西岗山的旺辉采石场在采石过程中,与当地村民产生了矛盾。2024年12月采石合同期满后,旺辉采石场与村民就合同续签问题发生激烈争执,矛盾一触即发。获知情况后,胡伟和当地县、乡、村委会、村小组干部一起,来到采石场调解。
胡伟等人采取“背靠背”调解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当事人工作,阐明双方的法律关系,理出纠纷化解的思路和方法。通过4个小时的说法、讲理,村民与旺辉采石场最终达成了旺辉采石场对当地村民予以一定补偿,合同再续签10年的调解协议。
同向发力,才能形成纠纷化解的最大合力。构建组、村、乡、县四级联动工作机制,是“143+N”纠纷治理机制的重要基础。
为了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强合力,在万安法院的推动下,2022年3月,万安县建成了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解纷平台,同时还成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四级联调工作小组,构筑了组、村、乡、县四级联动的纠纷化解模式。
村和村组排查发现的矛盾,先行自行调处;调处未果的,及时上报给乡镇,由乡镇重点进行调处;经乡镇调处仍未达成协议的,上报至万安县综治中心,由中心联合各方力量进行调处,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成讼,及时将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各村小组每个月要对村民邻里关系和谐情况进行摸排,经定性定量分析后,分出摸排指数等级。对指数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村民,予以重点关注,尤其紧盯该类村民在春耕备耕、秋收冬种等特殊时期和村组相关制度改革、集体土地资源流转等关键环节中的反应,做到底数清、动态明。
“基层村民的矛盾,调解员在初级阶段介入,矛盾容易调和平息,如果双方当事人情绪加剧导致矛盾升级,调处的难度就会增加,要是当事人情绪失控导致矛盾进一步加剧,调处的难度就更大,甚至会引发恶性事件,致使矛盾难以平息。”何淡良向记者解释。
组、村、乡、县四级联动,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调处在群众家门口,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有“根”及时“挖”。2021年10月以来,通过组、村、乡、县四级联动,共化解矛盾纠纷2186件,消除矛盾隐患360个。
指导:三级协理全面提升调解能力
“还是法官的话在理,我这2000元出得心服口服。”2024年12月,在万安县百嘉镇竹园村法官协理点,万安法院速裁庭负责人、百嘉镇法官协理站站长曾庆连调解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后,当事人李某说。
万安县百嘉镇竹园村村民李某承接了村内大塘水库水坝修缮业务,在使用挖机作业挖开坝体放水时,未采取有效拦网措施,致使水坝被冲毁、水库内鱼类外逃,水库承包人王某要求李某赔偿损失1万元,经镇村干部多次调解后未果。
定点联系的协理法官曾庆连得知情况后,走访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曾庆连结合受害人投放鱼苗情况、中途捕捞鱼苗情况、水坝冲毁后鱼苗外逃现状以及目前水库尚存鱼苗数量等,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同时从法律角度指出李某过错,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曾庆连耐心、专业的引导,让当事人逐渐放下成见,原本剑拔弩张的氛围得以缓和,并就鱼苗损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李某同意赔偿王某鱼苗损失2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该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这是万安法院设立法官协理机制后化解的又一纠纷。在纠纷调解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调解员不会调解、不懂得调解技巧、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等情况,加大对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强化对调解员的调解指导,成了提升“143+N”纠纷治理机制实效的关键。
为此,2022年,万安法院在村、乡、县三级联调组织中,分别对应设立法官协理点、法官协理站和法官协理中心,安排20名协理法官对全县17个乡镇、135个自然村,分片区做好调解员的法律咨询、指导、服务等工作。
指导调解员工作时,针对简单的法律问题,协理法官以线上指导为主、现场指导为辅,复杂的法律问题,协理法官则以现场指导为主、线上指导为辅。
万安法院还通过举办业务培训、法律知识讲座,开展依法说事、个案指导以及普法宣传等形式,让调解员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升调解能力。
此外,万安法院还积极协助万安县委政法委,在人口密集、纠纷较多的自然村创建社会治理示范点,强化示范自然村的纠纷化解效果,并带动其他自然村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截至目前,该院已牵头组建芙蓉镇金塘村“三级说事室”、罗塘乡罗塘村“乡村会客厅”等示范点。
“感谢法院的全方位指导,‘143+N’纠纷治理机制帮我们解决了乡村治理的大难题,村民遵法守法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前不久,在万安县“143﹢N”矛盾纠纷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上,旺坑村党支部书记华建洪说。
“法官协理机制推行后,通过提供形式多样的调解指导、行之有效的调解服务,大幅提升了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让更多矛盾得到既快又好的化解。”何淡良告诉记者。
自2022年设立法官协理机制以来,万安法院派出协理法官参与乡镇矛盾排查、平安建设工作514次,通过微信、电话、在线调解平台等开展矛盾调处1672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279起。
联调:延伸职能实现纠纷高效化解
“你好,我们这有一起纠纷,涉及山场归属问题,需要你们派员到场指导调处。”近日,万安县弹前乡阳坑村四坑组的调解员赖小芳在调解一起山林土地纠纷案时,因该纠纷涉及专业性知识,赖小芳遂与弹前乡政府林业专干郭传经进行对接后,通过行业调处平台,提出上述请求。
万安县林业局在平台上接到任务后,选派专业人员前往协助调解。
经实地勘验争议山场后,万安县林业局的专业人员作出了专业分析与解释,并就山场界线的划定提出了建议。听取建议后,当事人沈某和曾某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争议得以圆满化解。
这是“143+N”纠纷治理机制借助行业调处平台化解的一起纠纷。针对矛盾纠纷呈现复杂、多样、专业的新趋势,2023年初,万安法院积极延伸“143+N”纠纷治理机制职能,扩展联动范围,推动全县建立起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安全生产事故、自然资源权属、环境保护、房地产物业管理、学校意外伤亡事故、商事纠纷等十大领域矛盾纠纷行业调处平台。整合各调解组织和行业力量开展矛盾纠纷联合化解,是“143﹢N”机制取得实效的有力保障。
矛盾纠纷行业调处平台要求,行业纠纷调处时遇到困难或需要指导的,村、乡、县任何一级联调组织,都可通过相关行业调处平台提出联合调处请求,相关行业部门应积极参与,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及时提供专业的意见建议,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专业度、精准度和整合度,奏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合唱”,确保矛盾纠纷有人管、调处有可能、办结有回应,助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在万安法院的推动下,万安县创建的四级联合调处、三级协理指导、行业助力调解的纠纷化解机制,成效日渐显现,不仅给纠纷隐患按下了“消除键”,还给矛盾升级与扩散按下了“停止键”。
截至目前,通过该机制已成功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25起,调处成功率达88%,平均调处花费时间为3至5天。纠纷调处后,未出现一起反复调处、重复闹访等情况。全县万人成讼率从2023年的万分之15.4下降到2024年的万分之7.11。
“万安法院倡导构建的‘143﹢N’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现了排查矛盾多元化、调处力量集成化、责任落实精准化、服务群众人性化、社会治理高效化‘五化’成效,真正让大量的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为群众解决了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何淡良说。(记者 胡佳佳 通讯员 刘锋 王甜 曾春明)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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