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环境资源法庭:用心守护“一江清水”

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要聚焦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秦岭生态保护等重大部署,严惩污染环境、毁林挖山等违法犯罪。
作为“千河之省”,四川省境内96.6%的水系汇于长江,是长江水资源的第一道闸,也是中下游生态屏障的第一道岗。为进一步提升长江上游司法保护整体合力,2024年4月18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内设的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在四川天府中央法务区揭牌成立,对省内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实施集中管辖,开启了四川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统一布局、系统保护的崭新篇章。
一年来,成都环境资源法庭聚焦“专业”“融合”“创新”,扎实推进“全地域”“全方位”“全过程”司法保护,为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刻绘出“四川方案”。
专业审判,赋能生态治理
嘉陵江从秦岭倾泻而下,贯穿四川省广元市全境,构成绝妙风光的同时,也为这里带来了丰富的矿产资源。
2020年,被告某商贸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获得嘉陵江剑阁县境内部分河段的砂石开采权,却为获取非法利益,在禁采期间非法采砂。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400余万元,但被告认为一审判决的赔偿金额过高,遂上诉至成都环境资源法庭。
为进一步核定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生态损失,法官多次前往事发地了解情况,走访水利部门,请教环境资源专家,反复研读环境损害评估报告……经过严谨的论证后,法庭认定,被告的非法采砂行为造成河道含砂层被大量挖空甚至挖失,打破了河流的自然生态过程和动态平衡,对水生生态系统造成了明确的损害。一审判定的5400余万元赔偿金,并非对非法采出矿产品销售金额的计算,而是对底栖生物生态损失费、生态环境损失量化(恢复生态系统费用)等的综合计算。
“从对整个水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这个角度来综合考量,这个赔偿金额是合理的。二审判决没有改变赔偿金额,但在文书说理部分中,对该金额的构成进行重新区分和说明。在进行详细的释明后,上诉人也清楚地认识到这个问题。”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周冀表示,“在矿产资源犯罪这类案件的办理中,过去更注重非法采出的矿产品的资源价值,而忽视了附带造成的对其他生态环境的破坏。法官需要首先认识到这一点,再通过案件审理和文书制作,将这样的生态损害赔偿理念传递出去,形成全社会的共识。”
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十余年,周冀认为:“环境资源案件的专业化审理,要求法官既要懂法律又要懂技术,这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但每前进一小步,都是胜利。”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力量之源,更是建成美丽四川目标的前进之路。
2024年8月28日,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来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渭门镇,巡回审理一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是我自己的一时侥幸造成这么大的损失,还浪费了公共资源,我愿意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该案被告鲁某十分悔恨,当庭认罚,并愿意积极履行修复责任。
鲁某是渭门镇细口村村民,在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不慎引发火灾。由于事发时风速较大,火势迅速蔓延,为尽快灭火,林草部门还出动了直升机参与灭火。经评估,鲁某的行为造成森林过火面积13.7亩,花费扑救费用47万余元。法庭审理认为,鲁某的行为系引发此次火灾的直接原因,除需修复被毁坏林地生态功能外,还应承担直升机参与救火所产生的费用。
这是四川法院首起支持森林救火第三方救援费用的公益诉讼。按照损害担责、全面赔偿的原则,法庭判决被告承担救火费用。“当地防火办反馈审理效果非常好,对于警示和教育广大群众切勿违规野外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参与该案审理的人民陪审员廖跃军说。
“我们首次在判决中作出这样的考量,在提高违法成本的同时,增强法律威慑。采取巡回审理的方式,也是希望以此强化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解,和对环境权益的自觉维护,使法律法规从刚性约束的‘文本法’转化为自觉遵守的‘内心法’。”该案审判长陈洲说。自成立以来,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19件,其中90%均采用了巡回审理的方式。
恢复性司法,助推绿色发展
良好的水环境在四川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供养着万物生灵。作为全球36个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四川被称为“生物多样性的宝库”。而在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中,涉案野生动物的后续处置,是法官面临的一大难题。
“根据实施项目组提交的《野生猕猴生态回归与综合处置报告》和现场评估结果看,案涉的32只野生猕猴已经适应了野外环境,具有了稳定的栖息地,顺利融入了原生自然环境。”2024年8月,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徐晓双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相关人员前往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都江堰野放繁育研究中心,共同验收野生猕猴野化放归执行效果。
这是由徐晓双办理的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当时,徐晓双对野化放归这些野生猕猴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论证,并最终将“野化放归”这一创新恢复性司法执行方式写入了判决书。
后续的执行过程十分顺利,32只猕猴经过“食物转化-种群重建-行为训练”的野化训练后,恢复了野外生存能力,形成两个稳定群体,经评估达标后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放归。专家通过野生猕猴佩戴的GPS项圈,持续监测其放归后的生存状况。在确定野生猕猴已形成较为稳定的活动家域和栖息地选择后,项目组启动了项圈的远程脱落程序,不再进行人工干预,32只野生猕猴彻底回归自然。
“涉案野生动物的处置,关系到整个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以及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提升。一句‘由扣押机关处置’的判决,很难让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真正的修复。”徐晓双说。作为全国首例引入“野化放归”生态修复手段的执行案件,该案成功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提名案件”。
以自然之道,养万物之生,是生态司法追求的目标。这起执行案件的成功办理,破解了生态环境修复案件中的实施和监督难题,也为现代环境治理司法保障体系提供了可复制、能操作的实践样本和“基于自然”的生态解决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替代修复的制度规则,提高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效能,同时明确类似案件的修复标准和方式,确保生态修复实效,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总结“猕猴野化放归案”的办案经验,主动延伸职能,与成都市动物园等8家单位签署《恢复性司法执行替代修复基地共建协议》,共同设立“恢复性司法执行替代修复基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实践基地”,通过机制共建、信息共享等方式,确保恢复性司法的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实施,专业化、科学化验收,开拓更多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替代生态修复的新路径,力争让更多的涉案野生动物能够回归自然,让受损的生态环境真正得到修复。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二级巡视员童伟表示:“基地的成立对于追究违法责任、系统修复生态、拓宽投入渠道、普法宣传教育,具有重要的司法实践意义和环境治理现实价值。希望各共建单位做好生态环境的‘修复师’,携手擦亮四川生态文明建设‘绿色招牌’。”
跨域协作,汇聚共治合力
“人类是命运共同体,需要大家共享经验、共迎挑战,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欧洲环保协会共同举办的“环境法治与绿色发展”国际研讨会上,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发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的倡议。而共建共治,也落在了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日常的每一个案件办理和每一次机制创新之中。
“整个庭审的准备和过程都十分顺利,事务保障充分,案件办理效率提升很多。”2024年10月22日,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在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上诉一案。庭审结束后,法官助理李玲说道。
这样的高效,得益于此前成铁中院和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的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协作事务集中管理工作机制。该机制明确了集中管辖后的审判协作事务范围及工作要求等,让审判协作事务得以集约化、制度化推进。
“此次庭审也正是事务集中管理法院首次跨区域保障案件开庭,在材料送达、法庭安排、警务需求、技术支持及代表邀请等方面提供了跨区域集中保障,极大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对四川法院在更高水平、更广领域、更深层次上落实环境资源集中管辖工作意义重大。”合议庭成员、法官何媛表示。
不止于此,为构建更为完备的环境司法协作体系,成都环境资源法庭积极拓展“朋友圈”,推动跨区域、跨领域合作,取得丰硕成果。2024年6月5日,成都环境资源法庭联合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在天府永兴实验室设立“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研究中心锚定“双碳”目标,致力于推动司法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创新和发展,谋划开展气候变化应对领域的政策法律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提升司法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中的影响力。
伴随着生态司法保护理念的多元输出,共建共治的版图还在不断扩大。
“从艺术的角度去表达生态司法的理念,竟然如此的美轮美奂!”
“环境资源保护的普法形式就是应该如此多样!”
第一届全国环境资源法庭联席会暨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研讨会会场外,由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四川音乐学院成都美术学院共同打造的“墨·绿”环境资源保护插画展,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关注和热烈讨论。
现场展出的35幅艺术插画,全部由四川音乐学院成都美术学院的学生创作。“法官通过《商业插画》课程,将生态司法保护的相关知识传递给学生,我们从艺术创作的角度对学生进行启发,引导学生在艺术创作中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具有视觉冲击的美学形式,既实现了课程创新,也传播了法律知识。”负责该插画课程的教师朱亚东表示。
“在环境资源普法工作中,我们一直尝试改变单向输出形式,在互动普法的基础上再升级,这样跨领域的合作让生态司法理念以多种形式在各个群体实现‘再输出’,形成人人都是‘普法者’的良好氛围,真正让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的自觉。”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袁野表示。
这次插画展是“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普法进高校”系列活动的成果展示,也是该法庭普法活动的一个缩影。为传播生态保护理念、集聚更多社会力量,成都环境资源法庭自成立以来,精心策划了21场特色普法活动,参与人数超过3万。
秉持“互知互信、合智合力、共创共荣”理念,成都环境资源法庭不断创新思路、凝聚共识,逐步构建起部门协同、跨区域司法协作和社会力量参与的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新格局。
新征程上,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将破浪前行、乘势而上,守护巴蜀大地的绿意盎然、万物繁茂,奋力书写人与自然共兴共荣的大美诗篇。(记者 姜郑勇 通讯员 杨宇恒)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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