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民忧 纾民困 暖民心
十堰检察“司法救助+”传递法治温度

“检察院不仅救了孩子的命,更让我们看到希望!”受害瘫痪女孩依法获得司法救助、定期专业心理疏导后,母亲脸上笑容重现。
开在家门口的检察听证会,让一度剑拔弩张的邻里和好如初。
接受专门教育矫治评估合格后,曾参与抢劫摩托车的未成年人小罗做起了外卖骑手,自食其力。
……
这一件件与具体人相关的暖心故事,描绘出湖北省十堰市检察机关践行“人民至上”司法理念,以司法之力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的生动场景。
“司法为民不是抽象概念,而是要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触摸到法治的温度。”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少军说。
这份温度,在瘫痪女孩重燃希望的眼神里,在信访群众释然舒展的眉宇间,在迷途少年自食其力的笑容中。
用心解“急难愁盼”
2024年10月的一天,一通来自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异地联合救助电话,引发十堰市竹溪县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
张某遭侵害后跳楼受重伤,导致瘫痪。母亲将其接回户籍所在地竹溪县养伤。铁山区检察院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需要竹溪县检察院协作。
竹溪县检察院核查了解到:张某无法上学且生活无法自理,需长期接受身体及心理治疗;母亲辞职照料张某,全家仅靠父亲打零工维持生计;加害人赵某在监狱服刑,张某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获得赔偿,家庭经济陷入困境。
“身体康复不能等,心理创伤更要治!”依法确认张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后,竹溪县检察院启动“保障妇女权益绿色通道”,联合县委政法委为张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竹溪县检察院还联系县残联、妇联、民政部门共商救助方案,通过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助力张某母亲重新就业,联动妇联与心理咨询师组建关怀小组定期为张某疏导心理创伤,多维度筑牢帮扶防线。
在两地检察机关共同努力下,张某一家的生活得到改善。
从“单兵作战”到“跨域协同”,十堰市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实践“司法救助+”模式,通过线索移送、数据共享、联合回访等机制,凝聚司法救助工作内部合力,打通外部协作的有效渠道,针对性开展民政救济、医疗救助、就业指导、法律援助等多元帮扶。
统计显示,2024年以来,十堰市检察机关共对175名困难当事人开展了司法救助。
用情化“纠纷坚冰”
3月15日,面对前来回访的十堰市郧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潘老太家属直言“心里踏实多了”。
去年秋天,七旬老人黎某与患有二级精神残疾的潘老太因琐事互殴,导致潘老太左臂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
因案发现场证据存疑、致伤原因难以查明,检察机关依法对黎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这一结果,潘老太家属难以接受。
为妥善化解邻里纠纷,郧西县检察院迅速组建矛盾化解专班。了解到双方矛盾由来已久且双方家庭条件都不好,该院秉持解“法结”也要化“心结”的原则,将检察听证会搬进村委会。
办案检察官详解存疑不起诉的法律依据,矛盾化解专班成员以“六尺巷”典故阐释邻里情谊,听证员结合双方困境提出调解方案。
3个小时恳谈,潘老太家属终于认可了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
听证会次日,郧西县检察院进一步帮助双方修复社会关系,不仅协调专科医院为潘老太制定治疗方案,还推动当地将潘老太纳入重点帮扶对象。
十堰市检察机关不断探寻矛盾调处“最优解”,建立“预防+化解+帮扶”全链条机制,坚持把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贯穿于检察办案始终。
2024年以来,十堰市检察机关已依法办理群众信访1679件,参与矛盾调处297件。
用法护“迷途归航”
“感谢检察官的帮助,现在我明白了什么叫作责任和担当!”3月5日,小罗请前来回访的司法社工向十堰市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转达自己的感谢。
2024年2月,小罗因伙同他人抢劫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了解,小罗成长于重组家庭,母亲再婚后对其疏于管教。结识不良社会青年后,小罗逐渐沾染恶习,最终参与抢劫。
鉴于小罗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且归案后如实供述、主动退赃退赔,房县检察院对小罗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针对小罗的情况,房县检察院联合十堰市启明学校等对其开展个性化矫治,为其量身建立“一人一档”电子矫治手册,记录其心理状态、行为表现等数据,同时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配套“家庭教育档案”,督导亲子关系修复。
经过矫治,小罗在考验期内表现良好,经评估顺利结业。如今,他在十堰城区某外卖平台担任骑手,并定期接受司法社工回访。
十堰市检察机关聚力未成年人保护,打造群众“心尖上的检察”。
2024年以来,十堰市检察机关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制发《督促监护令》37份;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起诉150人,附条件不起诉46人;以专门学校为依托,帮助150名少年重获新生。(法治日报记者刘志月,通讯员饶传军、邢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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