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箱“从天而降”引发纠纷
湖北宣恩:依托“有理大家评”机制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
2025年08月09日08:31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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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胡慧 万莞榕)“我从厂区天桥上往下丢纸箱,不小心砸到了小赵,后来在综治中心检察官的帮助下,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近日,湖北省宣恩县检察院检察长郎艳辉来到该县某企业厂区开展“回头看”,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当事人孙某在工厂职工法治教育大会上现身说法。
2024年9月,孙某从厂区天桥上扔下纸箱,结果砸到了正在天桥下休息的赵某。二人随即发生口角,后扭打在一起。赵某的拳头击中孙某鼻梁,导致其鼻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今年2月,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被移送宣恩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该案的郎艳辉发现,二人既是同事又是同乡,如果简单一诉了之容易激化矛盾,遂决定依托综治中心推动化解心结。
“无论是高空抛物还是故意伤害,都是违法行为,会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在宣恩县综治中心的评理说事点,依托县委政法委推出的基层社会治理“有理大家评”机制,评理说事员为两人讲道理、说情理,郎艳辉则讲解了双方的违法行为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推心置腹的交流中,孙某和赵某都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握手言和。
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及调解结果,宣恩县检察院拟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处理。今年4月,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矛盾已得到实质性化解,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起诉条件。综合听证意见,检察机关依法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个案虽已办结,但案件起因是厂区内高空抛物,暴露出企业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也反映出企业法治教育存在薄弱环节。今年5月,宣恩县检察院向该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员工法治意识加强等方面加以改进。收到检察建议后,该企业积极整改,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出台了员工法治教育常态化措施。
(责编:任一林、唐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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