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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解涉企纠纷(金台锐评)

张天培
2025年08月21日06:28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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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遇到纠纷,只有诉至法庭才能解决?某电气设备公司因迟迟收不到货款,一气之下将某建设公司告上法院。究其原委,法院发现该建设公司确有难言苦衷,于是委托工商联先行调解。在调解员专业调解下,最终双方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通过非诉方式实现了纠纷化解。

  近日,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一批涉企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案例中,充分发挥“商人纠纷商会解”特色优势,以调解促治理,抓前端治未病。

  发挥行业专家、企业家优势,为涉企纠纷化解寻求“最优解”。化解涉企纠纷,既要以法理情相结合,及时妥善化解;也要距离企业更近些,把纠纷化解在企业“家门口”,推动源头预防、就地化解。“法院+商会”的联动调解模式,就是充分发挥商会的专家优势和特殊地位,以诉调对接合力推动纠纷及时化解在成诉之前。比如,在一起涉高新科技企业纠纷中,争议焦点为新型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法院与建筑产业商会联动调解,专业鉴定建议让双方心服口服。在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双方顾忌影响企业声誉,致使争议长期处于“僵持”状态,商会以法为纲、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开导企业打消顾虑,破冰言和。从专业建议,到情感引导,再到修复信用,商会参与纠纷源头治理,既要释放“内行人”调处专业事的解纷效能,又应发挥“离企业最近”的“娘家人”、贴心人优势,赢得企业信任,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1+1>2”的解纷效果。

  多元化解涉企纠纷为企业纾困开出“良方”。近年来,商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团体等各类社会主体,纷纷参与到涉企纠纷诉源治理中来,更多类似“法院+商会”的多元化解模式在各地落地开花。比如,广东珠海检察机关创建“检察和解+”模式,邀请市场监管、人社、住建等部门共同会商,助力涉事企业达成和解;江苏苏州公安机关召集法律专家、行业资深人士等社会力量,成立“调解智囊团”,为企业“把脉开方”;福建厦门司法机关打造“法律咨询+联合调解+普法宣教”体系,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从源头预防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涉企纠纷直接关系到企业切身利益,化解矛盾要解难题、出实招。应充分激发社会多元力量的各自优势,创建灵活多样、优势互补、高效协作的解纷路径,促进纠纷化解尽早、尽小,消除在萌芽状态,更好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涉企纠纷的妥善高效化解,对于企业稳定发展至关重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涉企纠纷数量逐渐增多、类型更加多样,纠纷的复杂性日益增强。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地方的调解工作还有进一步改进空间,比如,有的地方诉调对接不到位,主动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不足;有的地方工作合力不够,存在“各管一摊”现象。释放调解效能,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激发专业性行业性调解活力,强化协调联动发力,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以精准的法治服务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让法治红利惠及更多企业。

  《 人民日报 》( 2025年08月21日 19 版)

(责编:袁勃、赵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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