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撂荒7年的47亩土地“活”了

郑真 张弛
2026年01月16日08:49 |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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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法官,土地的事这么多年终于解决了,我们村民的利益也有了保障,真是太感谢你了。”近日,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调解室里,村支书老刘握着法官石磊的手激动地说道。

事情要从30多年前的一份承包合同说起。1991年李某承包了村上集体性质的砖厂经营,生意一度红火。2016年因政策调整,砖厂被关停,双方重新签订了《转产改造经营合同》,约定由李某对原砖厂进行转产改造,改造后101.88亩土地由李某租赁30年,租金每年按期支付。2018年申报集体建设用地时,租赁土地中的47.09亩地被确定为农用地,无法用于工业用途,只能长期闲置。眼见转产改造后的商贸仓储产业园区因此受到影响,李某打算放弃经营另起炉灶。他多次找到村委会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部分租金,但村民的集体分红全靠着这100多亩土地的租金,村委会始终没有同意李某的要求。李某看着协商解决不了问题,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几年我为建这个产业园区前前后后投了多少钱,现在将近一半的地都不能用,说啥我也不租了。几年了村上也不给我解决,我的损失也得给我赔!”李某语气坚决。

“当时租地的时候谁也不知道后面政策有变化,你有损失我也知道,但是这也不是我们的责任啊。租地牵扯全村的集体分红,你说不租就不租了,我也没办法同意。”村支书老刘代表村委会据理力争、毫不退让。

该案件涉及500多户村民的集体利益,且土地纠纷政策性比较强,简单解除合同虽于法有据,但这样一纸判决不但会让李某多年的经营付诸东流,村民们没了分红更要承担额外赔偿,如此势必造成矛盾激化,给双方的积怨打上“死结”。

近50亩土地闲置,既是承租人的损失,更牵动着村里每家每户的利益。长期在乡村法庭工作的石磊深知农村土地纠纷无小事,土地绝不能撂荒,村民分红更不能受到影响。事不宜迟,石磊随即组织原、被告进行庭前调解,力求通过“面对面”沟通协商、“背对背”疏导劝解的方式为双方找到利益“最优解”。

“政策规定就是铁杠杆,没有商量的余地。但地是死的,人是活的,园区经营好好的可千万别停,剩下的地搞不了生产咱们发展农业行不行。现在国家乡村振兴政策这么好,你看镇上其他几个村发展种植业不是效益都挺好的,你们琢磨琢磨看换个挣钱的门道咋样?”

“刘书记,你先别着急回答,村民的利益还得村民自己说了算,涉及全村集体利益的大事儿我建议先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也听听大家的心声。”

石磊的一席话既消除了双方的顾虑,也提供了一条继续合作的新路子。调解结束后,李某便多方打听了解发展农业种植的可行性,初步有了种植经济作物的想法。在此期间,村委会先后组织召开 3次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的意见也逐渐统一起来。

眼见时机成熟,石磊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并邀请部分村民代表参加,并就土地的规划和使用提出建议。

“李大哥你看,现在园区里面琉璃厂的主要生产区域都在建设用地里面,正常生产是不受影响的。周边的其他区域你合理规划适当缩减一些不再占用农用地,这样建设用地集中搞生产,农用地全部搞种植,是不是就‘两不误’了?”

“刘书记,建企业搞生产李大哥他擅长,农业种植你们是行家,经济作物种植里面门道多,后面你们也多帮衬一下李大哥,效益好了你们还可以长期合作对吧。”

通过石磊的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历时4个小时双方最终协商一致、握手言和:原土地租赁合同继续履行,村委会将土地租金标准适当下调,其中47.09亩农用地由李某按照农业用途继续使用。

从两败俱伤到合作共赢,石磊用耐心和热心解开了双方的心结,既保障了村民集体权益,又推动了乡村经济发展。看着撂荒7年的土地终于“活”了,李某和村民们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编:马昌、薄晨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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