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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伸向惠农资金的“黑手” 司法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从典型案例看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惩治与治理

2026年03月21日08:48 |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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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安天下,农稳社稷。乡村振兴的阳光普照广袤田野,一项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地生根,一笔笔扶持资金直达田间地头,从产业发展到农田水利,从移民安置到养老保障,每一分钱都承载着农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每一个项目都关系着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前进步伐。

然而,在政策落地、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的基层“最后一公里”,少数手握“微权力”的基层干部、村组负责人,却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置群众利益于脑后,把惠农资金当作“唐僧肉”,把乡村项目视为“摇钱树”,或权力寻租、中饱私囊,或雁过拔毛、截留挪用,让惠民政策打了折扣,让民生保障出现断点,严重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5件依法惩治“三农”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聚焦产业发展、基建民生、社会保障三大重点领域,以精准司法裁判、全力追赃挽损、深化源头治理,向群众身边的涉农“微腐败”亮剑,用法治力量守护好农民的“钱袋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产业红利不打折 坚决堵住“权力寻租”漏洞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农业项目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是强农惠农的“真金白银”,容不得半点权力寻租、利益输送。

在杨某受贿案中,被告人杨某身为扶贫办、乡村振兴局负责人,本应是产业政策的执行者、农民利益的守护者,却在高标准农田、特色农业基地、冷链加工等项目中,把审批权、补助权变成自己的敛财工具,为他人承揽工程、申领补贴提供便利,非法收受财物360万余元。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全部赃款依法追缴。

司法机关重拳出击,鲜明昭示:农业产业项目不是个人“摇钱树”,乡村振兴资金绝不是“自留地”,胆敢从中牟利、以权谋私者,必受法律严惩。

产业项目的腐败同样蔓延到农机补贴这一惠农领域。

在褚某受贿案中,被告人褚某身为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人,利用分管农机销售、补贴审核职权,为农机企业大开“方便之门”,非法收受财物439万余元,上演“靠农机吃农机”的腐败闹剧。人民法院综合其立功、坦白、部分退赃等情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七万元。

农机补贴是助农增收、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关键政策。此案严厉打击补贴环节“吃拿卡要”,坚决维护农机市场秩序,确保惠农红利直达农户、不打折扣。

农田命脉不松动 严打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

农田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移民资金是搬迁群众的“生存钱”,工程建设与资金管理直接关系粮食安全、民生安稳。基层“微权力”虽小,一旦失控,危害不容小觑。

在丁某职务侵占、贪污案中,被告人丁某身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在河道治理、平原治理等水利工程中,通过虚增补偿对象、虚列人员工资等手段,套取村集体资金260万余元;又在协助政府开展水利建设、退耕还林等工作中,骗取国家补偿款20万余元。归案后丁某全额退赃。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水利工程是保丰收、惠民生的基础工程,资金一分一厘都不能动。此案严厉打击村级工程“小官大贪”,推动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全程公开、全程监管,守护好农业发展“生命线”。

在董某贪污、挪用资金案中,被告人董某身为村社干部,在协助开展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时,虚增户口、虚报信息,骗取移民专项资金21万余元;擅自挪用集体公共设施补偿金20万元用于营利活动。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移民资金是搬迁群众的“兜底钱”“安心钱”。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全力追赃,推动移民登记、审核、拨付全流程规范透明,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切身利益与农村社会稳定。

养老底线不突破 牢牢守护农民“养老钱”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重要保障,是国家送给农民的“夕阳红利”,更是不容触碰的民生底线。

在潘某挪用公款案中,被告人潘某身为村报账员、党支部委员,负责协助办理养老保险金代收代缴工作,却利用经手资金便利,多次挪用村民养老保险金38万余元,用于个人及家庭日常消费,超过三个月未还。归案后其全额退赃、认罪悔罪。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依法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

养老钱是群众的“心头肉”,社保金是社会的“安全网”。此案虽涉案金额不大,但直击基层社保资金管理薄弱环节,向全社会释放强烈信号:谁动群众养老钱,法律就坚决追究谁,以司法刚性守护好农民“养老钱、保命钱”。

从这5起典型案例可以看出,涉农职务犯罪呈现领域聚焦、下沉基层、手段隐蔽的特征,集中发生在产业项目、农机补贴、水利工程、移民资金、养老保障等关键领域,直接侵害农民利益、破坏政策落地、影响振兴大局。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惩治、挽损、治理一体推进,依法严惩不手软,追赃挽损尽全力,以案促治堵漏洞,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决清除群众身边的“蛀虫”、斩断伸向惠农资金的“黑手”。人民法院将始终立足审判职能,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涉农腐败,以高水平司法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让惠农政策落地生根、让资金安全直达民心,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李欣妍)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编:黄瑾、李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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