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欺诈骗保 强化监管力度
医保基金监管再出新规
2026年04月01日06:07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22
222
订阅已订阅已收藏
收藏点击播报本文,约
本报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孙秀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4月1日起施行,为精准打击欺诈骗保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细则共五章46条,重点聚焦打击欺诈骗保、强化智能监管、衔接支付改革与完善信用体系。在精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方面,对诱导骗保、倒卖回流药、个人骗保等行为作出明确界定。明确在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P(病种分值付费)支付下,哪些行为构成造成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给出基金损失计算方式并明确基金损失时点。同时,细则推行宽严相济执法原则,明确轻微不罚与首违慎罚标准,强调惩戒极少数、教育大多数,鼓励自查自纠,避免以罚代管。
在3月31日国家医保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表示,自2021年5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医保部门通过协议处理、行政处罚等方式总共追回医保基金超1200亿元,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实践中仍存在违法行为认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细则将条例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可执行、可追责的操作标准,将有利于提高医保基金监管精细化水平,更好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和其他骗保行为,畅通基金监管“最后一公里”。
《 人民日报 》( 2026年04月01日 07 版)
(责编:赵欣悦、袁勃)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
推荐阅读
打开客户端体验更多服务
打开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