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部署专项行动保障困境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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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5月31日电(记者任欢)为切实保障困境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民政部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提质增效”专项行动。
通知明确,各地未保机构要重点围绕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新增的“收留抚养”与“社会关爱服务”等模块,录入未保机构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数,为机构外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危机干预、监护评估等关爱服务数据,并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存量数据集中更新工作,后续转为常态化数据动态更新。各地未保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录入系统。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于2026年底前对未保机构收留、抚养的未成年人进入机构和离开机构所需登记保存材料及相关示范文本等予以明确。
通知要求,各地未保机构要认真履行四项法定职责:一是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二是对民政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机构外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危机干预;三是对可能存在监护状况风险的机构外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开展监护评估;四是每年组织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在此基础上,创新开展一项特色服务工作,即根据当地困境未成年人实际需求,结合自身资源禀赋,每个未保机构要在监护支持、宣传教育、心理健康关爱、孤独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和社会融入支持等方面至少选取一项开展特色服务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打造未保机构服务困境未成年人的特色品牌。
通知还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对未保机构负责人开展培训,于2026年底前实现所有未保机构负责人培训全覆盖。之后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培训。对于新任职的未保机构负责人,当地民政部门要在一个月内组织开展上岗培训,确保能力建设不断档、责任传导不脱节,以过硬队伍支撑未保机构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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