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外出务工,定位却在景区
辽宁盖州:大数据赋能精准识别虚假请假外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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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跨省务工的名义申请外出,实则是自驾旅游……近日,辽宁省盖州市检察院在社区矫正常态化监督工作中,通过数据比对精准识别一起虚假请假外出案件,戳穿了社矫对象的谎言。
今年6月5日,社区矫正对象朱某某以赴广西开展生产经营为由,向司法所申请了7天跨省外出,但其提交的申请材料仅附了一张模糊的聊天截图,缺少业务合同、对接单位、经营凭证等关键佐证。这些问题立即引起了盖州市检察院检察官的警觉。
通过调查朱某某的行程轨迹,检察官发现其6月8日至12日外出期间,定位频繁出现在河北、湖北、广西等地的多处知名景区,行程辗转漫游,不符合务工办事的出行特征。据此,检察官司盈盈初步判定,朱某某申请外出并非为了生产经营,极有可能是外出旅游。
面对检察官的询问,朱某某矢口否认旅游,甚至编造出“在景区摆摊售卖咖啡”的说辞,辩称身处景区是因为摊位、住宿均在景区周边。可当检察官要求其提供同行人信息、经营点位证明、销售流水等材料予以佐证时,朱某某又百般推脱,拿不出任何实质证据。
6月23日,检察官依法向公安机关调取朱某某出行轨迹、住宿登记、同行人员行程等,构建起了完整闭环的证据链。7月2日,检察官再次针对行程细节逐项核验。证据面前,朱某某只能如实供述:本次外出没有任何生产经营安排,实际是全程自驾旅游。
查清全部违法事实后,7月8日,该院依法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对朱某某作出严肃处置,并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破除部分人员“虚假请假变相出游”的侥幸心理。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请假审核把关不严、佐证材料审查流于形式、动态监管跟进滞后、异常定位轨迹核查处置不及时等监管短板,检察机关同步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监督意见,建议强化外出请假实质审查,用好视频抽查、轨迹研判等监管手段。
“社区矫正承载着法律的宽宥,但绝不等于纵容,准予外出更不代表放任不管。”盖州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蒲璐璐表示,该院将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实质化、精细化、常态化法律监督,充分发挥大数据赋能作用,紧盯外出请假审批、定位轨迹监控、重点人员管控等关键节点,拧紧刑罚执行的“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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