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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巡回审判守护亲情

2026年09月29日08:50 |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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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不能因恶语相向、分歧争执对子女造成二次伤害,影响子女成长。”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兰县人民法院隘洞人民法庭通过“拔哥”流动法庭的形式,在东兰县隘洞镇香河村巡回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

2019年3月,女方李某与男方韦某自由恋爱后按照当地风俗举办婚礼,同年8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共同生育一女一子。由于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常因家庭琐事、育儿问题发生争吵,隔阂日渐加深。2023年初,李某外出务工,夫妻二人长期分居,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今年7月,李某诉至东兰法院,请求判决与韦某离婚,并主张抚养大女儿。

秉持家事纠纷温情化解原则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隘洞人民法庭庭长韦永甲决定将庭审“搬”到村里巡回办案,实地走访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及其子女的生活抚养情况。经法庭审理,李某、韦某均认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在子女抚养、探望问题上意见不合。

为化解矛盾僵局,韦永甲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调解,从法律规定、家庭责任、孩子成长等方面,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说理,并邀请当事人亲属协助开展情感疏导,引导双方站在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理性协商、互谅互让,避免离婚纠葛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经过情理法交融的沟通劝解,李某与韦某自愿就离婚及子女抚养、探望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在法官的陪同见证下,李某在韦某家中顺利与久未相见的子女团聚。(本报记者 吴琪 本报通讯员 梁嘉佳)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编:温璐、薄晨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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