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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县政府发布“封闭管理”信息 这些造谣传谣行为被查处
人民网北京1月22日电 (记者温璐)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工作也在有序开展中。但有一些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近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多起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的行为,对造谣者采取行政拘留、罚款等措施。
人民网“求真”栏目盘点了几起惩处案例,这些案例也为我们敲响警钟。面对疫情谣言,人人都要提高“免疫力”,切勿相信不实传言,更不要造谣、传谣。
1、山西阳泉盂县一大学生将核酸检测结果改为阳性 被行政拘留
1月15日晚,阳泉市盂县微信朋友圈中出现一张核酸检测呈阳性的《检测报告单》图片。当地公安机关巡查发现后,迅速会同卫健部门连夜展开核查工作。经调查,在外地上大学的违法嫌疑人张某龙近日放寒假回到盂县后,做了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为与同学开玩笑,张某龙用修图软件将自己《检测报告单》上的核酸检测结果修改为阳性,通过微信发给聊天的盂县同学。因涉嫌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嫌疑人张某龙予以行政拘留。
2、云南维西一女子谎称核酸阳性致多人去医院 被拘7日罚500元
2021年1月14日,维西县公安局永春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经查,2021年1月13日下午,维西县居民李某某(2021年1月10日从杭州乘飞机到丽江,随后乘车到达维西)在与和某某(与李某某有共同乘车经历)通过微信视频聊天时,谎称自己从外地回来后,有发烧症状、核酸检测呈阳性。导致和某某等多人到迪庆州人民医院申请核酸检测、医学留置观察。
经警方调查、询问,李某某对其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核酸检测,李某某、和某某等人均为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维西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3、陕西一网民假冒县政府发布“封闭管理”信息 被拘7日
1月17日,陕西渭南澄城县公安局通报一起编造散布疫情防控谣言案件。1月16日,网民王某以玩笑取乐为目的,假冒 “澄城县人民政府”名义,编辑“澄城县实施全封闭管理”虚假信息,后该信息在网上迅速传播,造成不良影响。
王某行为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4、江苏南通三人因编造、传播涉疫谣言 被依法处理
1月15日下午,海门男子陶某在网上看到了泰州姜堰区发布的一条《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人员的公告》,故意把这条消息改编后,转发给了朋友张某。张某收到这条消息后,并未核实消息真假,随手转发给了正在和她微信聊天的施某。施某判断消息不属实,但还是转发给了她的其它微信好友。在好友未回复的情况下,她直接把这条消息发到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由此,这条谣言被广泛转发,引起了海门群众的恐慌。
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陶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8日,施某被拘留4日,张某被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5、浙江缙云一男子发布“冷冻食品检出阳性”虚假信息 被行政处罚
1月15日,浙江省缙云县壶镇镇某商场物业工作人员蔡某某在网上发布涉及“南顿菜场有摊主从遂昌进货冷冻食品,并检出阳性”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
1月16日,缙云警方通报,蔡某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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