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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善治大家谈|“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系列解读——

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内涵 展现中国法治国家形象

 宋子节 黄玉琦
2021年05月03日11:00 | 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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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人民网《良法善治大家谈》栏目推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系列解读,如何理解《意见》中提出的“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本期专访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原所长王公义。

在理解基础上传承发扬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

人民网: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有哪些精华值得我们传承发展?

王公义:《意见》中提出“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要充分理解《意见》所点明的五方面内容的重要内涵——

民为邦本——这是一种法律文化,也是一种传统文化。古语有云:“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中国诸多法律制度与国家制度的建设,都是围绕“民为邦本”这一理念制定的。

以和为贵——以和为贵也是法治追求的目标。中国古代以法律和道德规范人的行为,法律是硬性规定,道德是软性规定。通过这两者的配合才能够达到社会和谐。

明德慎罚——传统法治文化强调“德主刑辅”,即以道德为主,以刑罚为辅来教育社会、管理社会。在这个过程中要慎用刑罚,以道德教化为主。

执法如山——没有执法,则无法发挥法律的作用。不仅如今讲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传统戏剧中也讲求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礼法并用——以法为基础、以礼为更高要求,在守法的基础上,人们还要有更高的道德追求。如此一来,礼法并用才能更好推动社会发展。

融汇古今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新发展

人民网:关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您的建议是什么?

王公义:这种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植根于浓厚的历史文化沉淀之上。中国法律文化想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眼光不能只盯着当下,更要看一看中华上下五千年所传承的优秀法律文化。只有把古代思想和现代思想结合起来,才能构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通过将法治文化与时代精神相融通,使传统文化焕发新生机。

正本清源树立优良法治文化溯源理念

人民网:《意见》提出“挖掘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倡导传承优良家风”,对此您如何理解?

王公义:我们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注重正本清源。在我国,法家学说已有几千年历史,中华文化中有关法治理念甚多,要积极弘扬优秀传统法治内容。中华上下五千年,一直重视法治,案例不胜枚举,传统的家风家训就是最好的见证。许多传统的家风家训都蕴藏着宝贵的处世经验,以及调节与管理社会关系的智慧。只有传承优良的传统法治文化,才能更好地立足于当下的法治建设。

讲好法治故事 积极展示中国法治国家形象

人民网:如何理解《意见》提出的“善于讲述中国法治故事,展示我国法治国家的形象”?

王公义:中国自古便是明理重法的国度。历史上如包青天等人物及其断案故事数不胜数。这些都是植根于中国土地、具有中国特色的故事。讲好传统法治故事,需要构建起“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体系”。通过追本溯源,才能“扎住了根,站住了脚”,最终让全世界看到。对此,我们可以积极与世界各国交流对话,举办法治国际论坛,从而提升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影响力。

(责编:王欲然、邓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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