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三天三夜蹲点跟踪 深海“水鬼”全部落网归案
他们的潜水技术非常好,在海下几十米待半个小时都不成问题。
为确定嫌疑人海底盗捞文物的犯罪事实,专案组连续三天三夜不间断蹲守跟踪。对于去年11月23日凌晨那一次的抓捕行动,民警们可谓是记忆犹新。
福建漳州海域。人民网 郝萍摄
漳浦县,地处福建省东南沿海,港口贸易繁荣,海上运输发达,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里,航道周边岛礁密布,古代船舶发生触礁而导致的沉船现象时常发生,因此海底埋藏了不少水下“宝藏”。近年来,一些“水鬼”逐渐将目光转向漳州海域,他们水下经验丰富,打捞分工明确,幻想着在天黑潜入海下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大赚一笔。
分工明确 “水鬼”潜入深海盗捞文物满载而归
2020年11月22日18时,韦某超等人从入住的六鳌镇华都宾馆驾车前往六鳌镇虎头山码头,装船出海。
当天晚上,水下温度低,海上风浪大,危险系数相对较高。即便在如此恶劣的天气情况下,他们还是依靠相互合作的力量,凭借着最简易的氧气机、氧气管和潜水服,打捞上来了足足2箱,100余件元代瓷器文物。
警方追回的元代瓷器文物。人民网 郝萍摄
韦某超和他的同伙罗某荣有着十几年专业的潜水经验,当晚,他们三分钟便可潜入20多米深的海底,在身体承受的极限范围内,完成将近一个小时的高压“水下作业”。此次出海的另外三人李某元、黄某航和韦某敏,则在船上协助供氧。
就这样几个来回,他们便将所潜区域内目之所及的瓷器文物一一打捞上岸,带着丰富的“战利品”返回宾馆。
果断出击 专案组三天三夜循线跟进人赃俱获
海边冷风刺骨,但为了将嫌疑人缉拿归案,专案组在码头汽车内的前后座之间一蹲守就是五六个小时。
“这段时间里,我们不仅不能启动汽车开暖风,因为声音会惊扰到他们,而且也不能关窗户,因为外冷内热,车窗很快会有雾气,容易暴露身份。”专案组民警回忆当晚的情形时说道。
其实早在2020年9月底,公安机关便获取了重要线索,抽调刑侦等多部门警力开展分析研判。随后又经过不间断的蹲守跟踪,扩线深挖,加之当天被盗捞文物装箱带回,便摸清了这几名犯罪嫌疑人存在盗捞文物的事实。
11月23日凌晨1点左右,专案组突击宾馆内的两所房间,将韦某超、李某元、欧某菊(女)、黄某航、罗某荣、韦某敏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当场缴获号牌为桂Exxxxx车辆,车内2箱瓷器文物以及潜水服等作案设备。与此同时,在六鳌镇郑某城家中将其抓获。
非法敛财 犯罪团伙约定文物转卖利润五五分
“水鬼”,在一些地方特指以打渔为生,拥有丰富水下经验的潜水员。
犯罪嫌疑人。人民网 郝萍摄
韦某超告诉记者,之前,他主要靠下海捞海螺等海产品为生,即使他们潜水能力达到专业水平,但全家依旧是在“靠天吃饭”。日子好的时候,每个月可靠打渔赚7、8千,日子不好的时候,一切都是未知,所以如何能每个月多赚一些钱补贴家用,就成了他日思夜想的事情。
黄某航,是此次案件当中年龄最小的犯罪嫌疑人,年仅22周岁。父母在家务农,弟弟仍在读书,听朋友说来漳浦有钱赚,他便只身从广西来到福建,殊不知这一来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犯罪嫌疑人盗捞海下文物使用的潜水装备。漳浦警方提供
专案组说:“犯罪团伙由出资人和潜水员两方组成。李某元和欧某菊作为出资方,承担了潜水设备、生活开支等一系列盗捞文物产生的费用,而韦某超、罗某荣作为潜水员,与其他同伙只需负责打捞文物。他们之间约定,所盗文物贩卖后的利润,出资人与潜水员之间五五分成。”
据了解,因专案组抓捕行动及时,犯罪嫌疑人所盗文物还未出手就已全部被追回。
警方提醒 领海内文物不得打捞均属国家所有
自2020年9月至11月,专案组共缴获和追缴文物846件,据鉴定均为元代龙泉窑文物,其中三级以上文物76件。
该案文物经济价值较大,历史价值颇高,因此也成为了福建省近年来破获的一起较大盗捞海底沉船文物案件,对漳浦乃至福建省的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海底文物保护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警示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因此,任何人和组织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组织打捞沉船文物。
目前,该案于今年5月6日经漳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其中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两年十个月不等的刑期,涉及该案的另外14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漳浦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了解,2020年8月31日,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继续部署开展新一轮专项行动,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破案件、追逃犯、打团伙、缴文物,对各类文物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截至5月31日,已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77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44名,打掉犯罪团伙337个,累计追缴文物4.9万件,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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