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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失业保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

2022年05月13日08:29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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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失业保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

   【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发社会关注。“《通知》明确了援企稳岗、提升技能、失业保障的政策框架,提出了8条实实在在的举措。”5月1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俞家栋表示,“这些惠企利民政策,是贯彻落实中央稳就业、保民生的具体举措,有助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岗扩岗,有助于参保人员提升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能帮助失业人员缓解生活困难,兜牢保障底线。”

  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优化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就业局势总体保持基本稳定,但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稳就业任务仍然艰巨繁重。

   俞家栋介绍,此次政策对稳岗返还政策做了两方面的优化:第一,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允许基金备付期限一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将中小微企业返还的比例由60%最高提到90%,同时,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以将资金直接返还到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第二,在经办上突出“免申即享”,疫情发生后,各地主动升级经办服务,部分省份积极探索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资金、服务找企业”。

   “目前,很多省份已经完成首轮发放,超过30亿元的稳岗资金已经直达企业。”俞家栋介绍,今年,失业保险在延续实施常规政策的基础上,又新增三项阶段性政策:一是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二是增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三是拓展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受益范围。“为支持疫情严重地区的企业稳岗留工,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与稳岗返还政策可以叠加享受。”俞家栋说。

  失业保障力度持续提高

   “今年,保障力度不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表示,新文件明确规定,阶段性扩围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同时,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并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为确保应发尽发、应保尽保,桂桢表示,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全国统一入口申领,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等人社部官方渠道申领,也可到各地人社部门的网站、公众号申领。

   据悉,下一步,人社部将全面推广“三免”经办新模式,即“免跑即领”“免证即办”“免登即发”,大力推行网上办理,全面取消证明材料、申领时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失业人员申领无须提供失业证明,无须转移职工档案,无须现场签到,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就可以申领,还可先发放后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补助金无须办理失业登记。

  社保降费缓费政策惠企利民

   为缓解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压力,此次出台的社保降费缓费政策对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政策。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司长郑文敏介绍,这项政策是在特殊形势下实施的普惠性和精准性相结合的政策组合,是今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要内容,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定向实施。政策适用范围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的所有企业。二是期限较长。养老保险可以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的费款,最迟在2022年年底前补缴到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可以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费款,原则上在期满后一个月内补缴到位。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三是兼顾个人。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延缓至2023年年底前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四是办理简便。郑文敏说:“上述缓缴费款政策可以为企业和个人增加800多亿元的现金流。”

   “目前失业保险基金具备一定规模的累计结余,总体运行平稳,具备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的能力。”俞家栋表示,本次政策预计总共释放4500亿政策红利,必将助力“六稳”“六保”,特别是为“稳就业、保民生”作出积极贡献。(记者 章文)

(责编:温璐、薄晨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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