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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几千元考下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是假的?江苏一教培机构被部委点名警告

宋子节 温璐
2022年05月14日08:13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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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几千元考下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竟然是假的?原来,这家冠以“全国”的考试认证中心设置的所谓“职业资格”发放的证书并不属于国家职业资格。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4月23日消息,近期,不少群众反映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有限责任公司“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组织发放所谓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而根据人事考试中心在其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对“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注册职业资格证书”问题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中明确指出:“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设置的所谓职业资格不属于国家职业资格。

“提供23类职业资格考试” 实则不属于国家职业资格

“JYPC”究竟是什么机构?点开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网站,可以看到该公司提供23类证书考核,包括“电子信息类”“生化与药品类”“公安类”等等,甚至拟出“导弹维修工程师”“装甲车辆工程师”“武器工程师”“部队政治工作师”“警察管理师”“禁毒师”“刑事侦查师”“边防指挥师”“司法鉴定工程师”等涉军涉警涉法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点开一类证书,可以看到标注有“发证机构为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的字样。

在该网站的热门考证项目中除了“大数据分析师”“机器人工程师”等较为常见的种类以外,还有一类“易学风水师”证书引人注目——该证书细分为初级易学风水师(三级)、中级易学风水师(二级)、高级易学风水师(一级)。其中,高级学费16800元,中级学费9800元,初级学费6800元。按照上述简章,要取得“高级易学风水师”资格,必须先取得初级、中级等级,并参加所有培训,总费用将达到33400元。

根据网站显示,这些证书的发证机构均为“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网站声称,“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是国内首家、且是唯一带有‘全国’字样的第三方职业资格认证机构,最初于1999年12月设立。2008年之后,政府已不再审批或备案带有‘全国’‘中国’‘国家’等字样的第三方职业资格认证机构的印章和钢印,敬请广大考生和用人单位仔细甄别。”

网站还称:“提供考试辅导专用教材,公共课书上带有‘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指定教材’字样,为国家正式出版教材。专业课教材在编辑完成前,专业辅导用书另行推荐。”“权威证书,全国通用。政府认可,企业欢迎。”

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还与其它公司合作,共同进行城市燃气工程师、高级选矿工程师等培训,向报名人员收取费用进行培训后颁发该机构的“认证证书”。一些人花钱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后,到人社部门进行咨询才发觉“并非国家认可”。

JYPC”颁发“证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不具备职称评审等依据

针对这一情况,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声明》中明确指出,“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设置的所谓职业资格不属于国家职业资格,其开展的考试认证活动属于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实施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颁发的各类证书不属于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声明》还指出,“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的所谓注册职业资格证书,使用了“全国”“职业资格”字样和国徽标志,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有关规定。

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明确表示,“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设立的职业资格考试网(http://www.zgks.net)、职业资格证书全国统一查询系统(http://cx.zgks.net)等网站均不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授权设立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证书查询网站。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证书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属的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cpta.mohrss.gov.cn)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

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还在《声明》中强调,“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的所谓注册职业资格证书不具有相应的资格资质,无法作为职称评审、国家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职务职级晋升、注册执业、继续教育、积分落户、个税抵扣等的依据。

4月26日,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向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告知函:对于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相关证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予认可,也不能作为本市人社部门人才评比、表彰、评价、奖励、职称评定、注册执业、继续教育、人才落户等的依据,不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培训鉴定、就业创业、技能提升、人才激励等财政补贴政策。

多管齐下开展“山寨证书”专项治理 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今年3月16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面向社会开展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和发证行为进行规范,特别是针对违规使用国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国家”“职业资格”等字样,违规开展宣传炒作甚至混淆概念、虚假宣传、欺骗欺诈,违规进行培训收费等典型问题进行治理。人社部明确以问题为导向,关停一批违法违规账号和平台,清除一批违法违规网页和信息。

早在2017年,人社部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明确对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同时规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水平评价活动,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

此次“山寨证书”专项治理中,人社部联合有关单位多管齐下,开展网络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已查处关停冒用“中国人事考试网”“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网”等多个假冒网站,并针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中国劳动保障报》评论指出:“有些机构和单位在利益驱使下,处心积虑钻法律、政策和改革的空子,打着新职业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名义,发放各类五花八门的‘山寨证书’牟利,严重扰乱了技术技能人才评价秩序,破坏了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来之不易的成果。”

评论指出,开展“山寨证书”专项治理是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的客观要求,是维护广大群众特别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是推动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要“多措并举以更大力度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为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去除顽疾,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我国人才事业高质量发展。”

(责编:吴楠、邓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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