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不断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 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人民网北京5月27日电 (薄晨棣、李楠楠)5月26日,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主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的数字经济法治论坛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参加数字经济法治论坛“数字技术在司法领域应用与规制”专题研讨并发言。
杨临萍表示,中国法院大力推动数字科技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杨临萍介绍了中国法院智慧法院建设情况。她表示,中国法院已经建成支持全国四级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信息系统,司法质效显著提升,为信息时代的世界法治文明提供了中国方案。
广泛运用互联网技术,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深化司法公开,重塑互联网时代司法服务模式。建设“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信息平台,支持人民群众一站式享受覆盖全国3500多家法院的便捷司法服务,依法高效便民保护诉讼权利。建成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配套落实司法公开相关举措,推动形成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中国法院大力加强司法人工智能技术攻关,研制庭审语音识别等智能化服务,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30%以上,提高庭审效率20%以上。在司法裁判的执行阶段,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构建形成现代化执行信息体系,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达94.54%,为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提供了坚强技术支撑。建成司法区块链平台,累计存证22.32亿,有效提升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信, 维护法治统一。
深度应用司法大数据技术,有效服务司法管理和社会治理。建设贯通全国四级法院的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支持每5分钟自动更新案件数据,累计汇集2.7亿件案件信息,每年自动生成司法统计报表750万张,使法院彻底告别人工统计时代,有效提升司法统计和司法管理的精准性、科学性。建立面向社会治理的司法指数体系,开创司法大数据服务社会治理新模式。
建设云网一体的信息基础设施,确保信息体系安全可控。设立人民法院在线运行信息系统的规则、管理、标准,落实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建设要求,通过安全保障系统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建立用户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制定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数据安全应急处理和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支持司法公开个人敏感信息自动屏蔽,保证在线诉讼、在线调解等司法活动中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数据依法予以保密,确保智慧法院在运行过程中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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