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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一带一路”,法治在护航

2025年02月08日08:31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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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步伐加快,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经贸往来日趋频繁和深入,对涉外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过程中,我国国际法律交流合作日益频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优化、涉外法律服务品牌不断出新,法治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日前,司法部组织“一带一路 法治同行”媒体采访团走进广州、深圳、西安等城市,对各地开展涉外律师、涉外仲裁等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情况进行采访,实地探访“一带一路”建设取得重大成就背后的法治密码。

为律师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创造广阔空间

“以前,港澳律师在内地没有明确的执业方式,如今他们可以取得‘双重身份’,在内地申请执业。”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粤港澳大湾区有着“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殊区域环境。随着粤港澳法律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一批港澳律师正以全新的身份投身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为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注入了全新活力。

记者了解到,为促进港澳律师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202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开展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质的,可以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内地法律事务;同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试点办法;2023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延长授权期限。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负责同志表示,三地的制度规则率先在律师行业实现了对接和衔接,对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港澳律师的专业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底,共有533名港澳律师领取了律师执业证书,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其中香港法律执业者448人、澳门执业律师85人,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实现全覆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律师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入。广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在广州,“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代表处持续深耕知识产权、海事海商等领域,整合域外法查明、“一带一路”投资指南检索等功能,搭建涉外律师、律所、调解员、涉外法律服务产品及案例的查询渠道,为企业布局、律师服务“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提供多维度的帮助。在深圳,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立足前海,建立全球华语律师资源库、项目资源库、企业资源库,积极参与深港合作项目。该联合会秘书长王寿群告诉记者,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与我国开展自贸谈判过程中,联合会为双边和多边自贸协议的起草、签订与实施建言献策,推动建立具有国际标准及先进水平的商业模式和合作框架。

2024年,在第十六届中国(阿联酋)贸易博览会上,广东派出两名涉外律师随团参展,为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并在现场设置涉外法律咨询服务展位,同步宣介广东的营商环境和涉外法律服务。在第136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上,“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再次进驻,并增设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法律服务咨询专窗。

“各类平台的搭建与运作,为律师发挥职能作用、施展才华能力,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了广阔空间。”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涉外法治工作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为中国仲裁扩大“一带一路”覆盖面

2024年2月,广州仲裁委南沙国际仲裁中心通过L-Code(仲裁全流程智能辅助系统)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提出法律咨询,智能辅助系统释法说理,现场归纳案件事实并快速做出法律分析,“背靠背”为双方当事人提供调解方案,最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这是由人工智能主导的纠纷解决成功案例。“按照操作说明,仲裁员只需上传庭审笔录及案卷材料,L-Code即可一键生成裁决书。”在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华南理工大学法律智能实验室主任刘凯向记者展示了广州仲裁委联合华南理工大学科研团队研发的L-Code能提供智能问答、文书生成、AI调解等服务。

当前,随着跨境民商事交流交往日益频繁,境内外商事纠纷数量大幅增长。仲裁在处理国际经贸纠纷、消除投资和贸易障碍、推进国际和国内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也面临着仲裁资源紧张的局面。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业务总监姚震乾称,L-Code系统通过对学习案例源的精准筛选,实现了高质量数据“投喂”,显著提升了智能仲裁审理效率和准确率,平均办案周期缩短24%,草拟法律文书准确率高达98%。

“数字化、智能化赋能仲裁业务的办理从技术角度来说已具备相当基础。”广州仲裁委理论研究室主任刘晨表示,在全球化背景下,互联网仲裁、智慧仲裁是仲裁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方向。

记者了解到,广州仲裁委是国内较早推行互联网仲裁的仲裁机构。广州仲裁委主任王天喜介绍,早在2020年,广州仲裁委制定发布《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以下简称“广州标准”),明确规范国际互联网仲裁技术指标、程序要求,整合各种庭审模式的规则优势和远程庭审的技术优势。目前,“广州标准”已获得150余家境内仲裁机构和50余家境外机构认可并共同推广。

不断被“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地区乃至世界更多国家接受并认可的还有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国际仲裁院国际合作与发展处处长黄郭勇告诉记者,目前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和调解当事人覆盖142个国家和地区,仲裁员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实现共建“一带一路”主要贸易伙伴的全覆盖。2023年,深圳国际仲裁院共受理案件12004宗,同比增长45%,总争议金额达1383.10亿元。

如今,我国已成为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最多的国家之一。据统计,2023年,全国279家仲裁机构办理仲裁案件超60万件,总标的额1.16万亿元。2012年至2023年间,中国仲裁案件数量增长近5倍,仲裁标的额增长8倍,案件当事人涉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一揽子全方位法律服务

2024年农历春节前夕,陕西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收到一封来自陕西某建筑企业的感谢信。

2023年11月,芬兰一家企业以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陕西某建筑企业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491万元。法院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将案件移交至“一带一路”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

通过大量翔实调查,挖掘双方共同的商业利益点,该中心提出以商业合作的方式解决争议。至此,原本要对簿公堂的两家企业不仅成功握手言和,还进一步达成了新的合作意向,成为商业伙伴。

“本次案件的成功调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不仅体现了调解的灵活、高效、低成本等特点,保障了调解的法律效力,还实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赢。”西安市司法局“三个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董泓涛介绍。

所谓“三个中心”,是指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2020年12月,“三个中心”揭牌成立,标志着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拉开序幕。作为涉外企业的“贴心人”,“三个中心”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全方位、一揽子保姆式法律服务。

记者来到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姜军利告诉记者,以前遇到涉外法律问题大多都靠自己“到处打听”,现在“三个中心”将资源汇聚整合了,让企业能和相关机构直接面对面交流,有的还是免费服务,“真是帮了大忙”。

4年多的时间里,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等多家国内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相继入驻上述示范区。

目前,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基本形成了以国际商事诉讼、仲裁、调解、人才培养及法律查明服务和研究为核心的全产业链。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围绕高质量服务企业“走出去”,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上线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线上平台,创新建立了国际商事争端“融解决”(即诉讼、仲裁、调解融合一体化)和“法企对接”“诉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国际商事纠纷案2000余起,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陕西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

(记者 王金虎 李 洁)

(责编:温璐、薄晨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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