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古村风貌,乡村旅游更有魅力

优美动听的侗族大歌、古朴独特的苗族吊脚楼、巧夺天工的手工银饰……一条全长488公里的中国乡村旅游1号公路,串起了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西江千户苗寨、肇兴侗寨等42个中国传统村落及多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今年3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肇兴侗寨考察时指出,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既要保护有形的村落、民居、特色建筑风貌,传承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要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民族特色在利用中更加鲜亮,不断焕发新的光彩。
近年来,黔东南州检察机关聚焦1号公路沿线传统村落、非遗保护等,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少数民族地区文明乡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雷山县方祥乡格头村地处雷公山自然保护区核心腹地,森林覆盖率达79%。格头村的美不仅有那抹绿,还美在河流两岸坐落的一栋栋错落有致的传统苗族吊脚楼,美在淳朴的民族风情。正因如此,2013年格头村入选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然而,这里的美却被“不和谐”的现代建筑打破。2024年8月,雷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时发现,格头村村头出现的一栋砖混结构的现代建筑与古朴的传统村落风貌非常违和。
“原有的吊脚楼有上百年历史,属于木质结构的杆栏式建筑,是很典型的苗族特色民居,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得益彰、和谐共生,经改造后的房屋采用砖混结构,灰白的水泥砖在连片木质房屋中显得异常突兀。”雷山县检察院检察官汪静介绍说,房屋的现代化建筑风格与该村传统风貌格格不入,破坏了传统村寨的民族特色。
原来,随着乡村旅游的蓬勃发展,民宿作为新业态成为村民致富的重要方式。看见乡村旅游巨大发展前景的村民,纷纷选择将传统民居改建为民宿用作经营,导致破坏传统村落风貌的行为屡禁不止。
雷山县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后依法立案,于2024年9月向住建部门及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格头村违规改扩建等破坏传统村落风貌的建设施工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切实加大日常巡查及监管工作的力度,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确保传统村落不再遭受破坏。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依法对破坏传统村落风貌的建筑予以拆除和修缮,并以案促改,编制《雷山县农村住房风貌控制通用图集》,从建筑结构、建筑高度、建筑外形等方面为村民改建或新建房屋提供参考和引导,兼顾了保护与发展的新需求。
传统村落是黔东南州的亮丽“名片”,传统村落的保护也引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2023年11月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出台《黔东南州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转化工作意见(试行)》,2024年3月黔东南州政协办公室和州检察院联合印发《黔东南州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转化工作意见(试行)》,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中涉及传统村落保护领域的内容移送检察机关,由检察院审核后决定是否转为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办理。目前,该院已收到相关线索两条。
如今,青山环绕,绿水潺潺穿寨而过,一幅美丽的山水画卷徐徐展开……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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