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对你我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 题: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对你我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熊丰、刘硕
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将新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行为纳入管理范围,进一步优化治安案件办理程序,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此次修订,将对公民日常生活和权利保障带来哪些影响,“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
对新型社会治安问题作出回应
当前,网络空间违法犯罪形式多样、社会管理对象和场景日趋复杂、某些科技应用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日益凸显,社会治安领域面临一系列新挑战、新问题。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积极、系统性地回应这些新型社会治安问题,增列并细化了应予处罚的、具有新的特点的危害行为,及时填补法律空白,为新形势下的公共安全治理提供强有力法治支撑。
例如,将考试作弊、组织领导传销、从事有损英雄烈士保护等行为增列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并给予处罚;将以抢控驾驶操纵装置等方式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升放携带明火的升空物体、高空抛物、无人机“黑飞”等行为增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给予处罚。
此外,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还将虐待所监护、看护的幼老病残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增列为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并给予处罚;将娱乐场所和特定行业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关于要求登记信息的规定、非法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等行为增列为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并给予处罚。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天昊表示,此次增列处罚行为是立法机关对日益复杂化、多元化社会治安形势的精准研判与主动作为,将有助于提升对新风险、新隐患的治理能力,压缩新型违法行为生存空间,并为公民及社会构筑起一道保障更稳固、反应更迅速的制度“防火墙”。
提升执法效率与公正性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积极回应“执法更公、正气更盛”社会民意,在提升执法效率与公正性方面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在执法程序方面,通过规范执法证件、优化程序要求、严格特殊情形执法等方式,约束执法裁量空间——
此次修订,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执法,完善有关处罚程序规定,将人民警察依照本法出示的“执法证件”明确为“人民警察证”;完善关于扣押的审批手续,并增加规定当场扣押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严格规范适用“一人执法”的情形和条件。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治安案件调解工作,增加规定,调解处理治安案件应当查明事实,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
在价值理念层面,明确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在治安领域的合法性,为准确判断是非、守护社会正义提供有力法律依据——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一条规定,“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给予处罚,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彭新林表示,调解原则的明确、当场扣押全程录音录像的要求、“一人执法”的严格限定,都指向更高效、更透明的程序正义保障;而防卫条款的首次明确,则是从根本上为执法机关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厘清是非曲直提供了法律依据,对激励和保护公民见义勇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未成年人保护与惩戒“再平衡”
进一步完善涉未成年人相关条款,是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以及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既加强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也体现出强化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和治理,体现了惩处与保护的‘再平衡’。”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表示,此次法律修订还提出要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衔接实施矫治教育等要求,不是“一关了之”“一罚了之”“一放了之”,而是有效解决对未成年人违法干预不及时等问题,助力他们回归社会、健康成长,避免走向犯罪深渊。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该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同时规定学校明知发生严重的学生欺凌或者明知发生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的,责令改正,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下一步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细化和明确有关标准,例如明确严重学生欺凌的标准、学校不按规定报告的具体行为界定等,让法律更好落地实施。”苑宁宁说。
对于如何在有关处罚程序中保障未成年人的有关权利,本次法律修订也作出回应。
“这次修订中增加的询问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可以通知其成年亲属、所在学校代表等到场,以及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可能执行行政拘留的,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等规定,体现出法律对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重视,有助于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红臻说。
建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
治安违法案件数量大,涉及人数多,如何让一些有过治安违法记录的人放下“包袱”,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受访专家学者、法律专业人士等认为,建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是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具体探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管彦杰认为,建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本质在于以制度善意激发向善动力。通过科学划定封存边界、构建权限明晰的查询机制等方面,既能修复个体人生轨迹,又能增强社会安全韧性。
“治安违法案件中很多都是轻微违法,法律明确规定建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不再让这类违法记录长期影响行为人就业、教育等方面权利,将有助于减少社会歧视,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创造更好环境,还可以减少治安违法行为人再犯诱因,促进社会和谐。”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说,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还应进一步细化制度设计,明确治安违法记录查询的层级和范围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确保制度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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