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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行政机关四年来主动纠错四百六十三件

自纠机制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2025年11月01日08:32 |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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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江苏省南通市:探索行政行为自纠机制,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成功入选33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这一成果,源于当地四年来对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机制的深入探索与实践。

一位八旬老人危房困境的圆满解决,是南通行政自纠机制的生动实践。朱老太屋后有棵800余年树龄的古银杏树,随着树木生长,房屋被鉴定为危房。自2014年起,她多次反映问题却未获解决。2020年,朱老太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镇政府履职,一审败诉后,二审法院认为政府应从保障群众安全出发履行置换职责,遂发出司法建议推动政府自纠。最终,政府通过征收补偿安置解决其住房问题,朱老太主动移交危房,矛盾圆满化解。事后她感慨道:“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建议政府启动自我纠正制度,帮助我置换了危房,让我老有所居!”

司法实践中,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现行政行为常因政策变化、客观事实变化等出现不合理甚至不合法情形,但部分行政机关顾虑败诉风险不愿主动纠正。2021年上半年,南通中院联合司法局、依法治市办等多部门研讨,推动建立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同年7月,南通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有错必纠、利益衡量、正当程序”等原则,规范适用范围、审查方式及后续救济;同步制定自我纠正工作指引、制度问答,推动自纠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为强化制度落地,南通又配套推出多项举措: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提供操作指南;通过府院联动、司法建议、法律援助破解实践难题;建立容错与问责机制,激发行政机关自纠积极性。2022年11月,江苏在南通召开全省经验交流会,总结试点成效并部署省域推广。此后,《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将这一创新做法上升为省级立法,成为法治江苏“亮点工程”。2025年4月,该制度获评第七届“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四年多来,自纠机制让行政机关主动作为,既减轻群众维权负担,又降低违法行政危害。数据显示,《实施意见》发布以来,南通全市行政机关累计主动纠错463件,覆盖行政登记、工伤认定、协议履行等多种类型,真正实现“纠错成本更低、群众获得感更强”。(顾建兵)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编:王潇潇、薄晨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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